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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三毛: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14-12-18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文 件)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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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24日(星期三) 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4日(星期三)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791号C幢5楼会议室
参 会      人 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登记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主      持     人:张文卿 董事长


大会秘书处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和报告大会现场出席股份情况


一、大会审议议案
        特别决议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2.1 交易对方
       2.2 交易标的
       2.3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2.4 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2.5 标的资产的交割
       2.6 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5、《关于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
议案》
       6、《关于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的合理性、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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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
体相关事宜的议案》
        普通决议
       8、《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 1 至 7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
东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



二、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三、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统计
四、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五、宣读律师见证意见
六、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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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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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201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会
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 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本次大会提供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为保证本次现
场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
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
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
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四、股东要求发言或提问,须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填写“股东大
会发言登记表”,发言按持股数的多少依次先后排序,发言内容应围
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原则上不要超过五分钟。股
东大会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的位置进行发言,大会表决
时,不进行会议发言。
    五、大会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六、本次大会的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方式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1、采用现场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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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与会股东在表决票上“同意”、“反对”、“弃权”的所选
空格上选择一项“√”。现场会议中,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
以及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交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在开始现场表
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对各项议案表决后,将表决票交由大会工作
人员进行录入、统计,并由监票人(会议见证律师、二名股东代表和
一名监事)进行监票。
      2、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
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
表决为准。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附件二“参加网
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合并统计后作出本次大会决议并公告。
    七、在会议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之前,会议登记即终止,未进行会议登记的股东不能参加现场记名
投票表决。
    八、本次大会请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对大会全部议程进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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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之一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申一毛条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泽双医疗器械
有限公司分别出售所持有的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
毛进出口”)90%和1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
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对公司实际情况
和本次交易事项的分析与论证,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条件和要求:


      一、本次交易达到《重组办法》第十二条的标准
      根据《重组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即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出售资产在 2013 年度所产生的
营业收入为 84,949.48 万元,上市公司在 2013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告营业收入为 165,721.02 万元,本次拟出售的资产在 2013 年
度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
收入的比例超过 50%。根据《重组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
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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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产权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
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
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经审慎自查,
认为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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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之二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重要提示: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申一毛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
一毛条”)拟分别出售所持有的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三毛进出口”)90%和10%的股权。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因受美梭案的持续影响,公司在上半年遭遇了中信银行诉讼及相
关资产冻结查封事宜,对公司今年完成经营计划带来较大阻力。为确
保公司的正常经营能力、减轻经营负担,公司拟启动重大资产出售事
项。现将重大资产出售方案汇报如下:


      一、交易对方
      (一)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泽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双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立新街188号地下一层B-1室
      法定代表人:吴晓冬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3年1月25日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许可类项目详见许可证)销售。【企业经
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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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吴晓冬                            70                  70%
   2                         吴晓春                            30                  30%
                      合计                                    100                 100%



       (二)主营业务状况
       泽双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拟经营医疗器械销售业务,取得了
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沪151441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2月27日),但目前尚未开展具体业务经
营。


       (三)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6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000,100                       1,000,000
           总负债                                        118.00                               -
         所有者权益                                999,982.00                       1,000,000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97.09                               -
         营业总成本                                      118.00                               -
          利润总额                                       -18.00                               -
           净利润                                        -18.00                               -

    注:泽双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有关关联关系的规定,泽双
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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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诉讼情况
       根据泽双公司出具的说明,泽双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泽双公司最近五年内不
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泽双公
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
除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尚未了结的与其在泽双公司任职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交易标的
       (一)交易标的概况
       公司名称: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大道 1476 号 1408-1409 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斜土路 791 号
       法定代表人:蔡伯承
       注册资本:6,8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 年 1 月 23 日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
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120               90%
   2              上海申一毛条有限公司            680                10%
                     合计                        6,800              100%



       (二)主营业务状况
       三毛进出口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纺织品贸易业务,其营业收入规
模曾连续多年占上海三毛合并营业收入规模的 80%以上。
       但是由于 2013 年其主要供应商美梭羊绒涉嫌刑事犯罪,导致该
公司出口退税业务被税务机关暂停办理,同时该公司主要客户泷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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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八木公司、岛村公司的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受到上述不利事件的
负面冲击,该公司经营遇到较大困难,自 2013 年 6 月起已经停止了
实际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主要财务指标
        三毛进出口近两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      2014 年 6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2,209.79                 12,605.45               51,966.35
         总负债                      36,024.24                 35,627.57               51,783.02
       所有者权益                  -23,814.45                 -23,022.13                 183.32
       资产负债率                      295.04%                   282.64%                 99.65%
        项目(单位:)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204.21                 84,949.48            222,682.49
       营业成本                          71.54                 80,129.60            211,964.52
       利润总额                        -790.15                -22,805.09               -6,264.84
         净利润                        -792.32                -23,085.08               -7,092.56

    注:上表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交易标的主要资产、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1、主要资产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三毛进出口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合并财务数据                      金额(元)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850,840.54                           3.15%
应收账款                                              2,040,543.80                           1.67%
其他应收款                                        97,321,635.07                             79.71%
存货                                              17,026,354.27                             13.94%
其他流动资产                                            56,902.84                            0.05%
流动资产合计                                     120,296,276.52                             98.52%
非流动资产:                                                                                 0.00%
长期股权投资                                          1,265,527.12                           1.04%
固定资产                                               438,028.61                            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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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                                98,057.27                      0.0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01,613.00                      1.48%
资产合计                              122,097,889.52                       100.00%

    注:上表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三毛进出口的流动资产为 12,029.63 万
元,非流动资产为 180.16 万元。流动资产主要为其他应收款和存货,
其中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因“美梭羊绒案”而暂停的出口退税等款项,
存货主要为羊绒纱线。非流动资产主要为投资参股公司形成的长期股
权投资。
      2、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三毛进出口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合并财务数据               金额(元)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0,309,457.73                        47.28%
应付账款                                74,368,601.86                        20.64%
预收款项                                      90,179.72                       0.03%
应付职工薪酬                                   1,764.76                       0.00%
应交税费                                10,198,367.73                         2.83%
应付利息                                   7,236,115.87                       2.01%
其他应付款                                 2,695,837.33                       0.75%
流动负债合计                           264,900,325.00                        73.53%
预计负债                                95,342,028.84                        26.47%
非流动负债合计                          95,342,028.84                        26.47%
负债合计                               360,242,353.84                       100.00%

    注:上表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三毛进出口的流动负债为 26,490.03 万
元,非流动负债为 9,534.20 万元。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和应付
账款。非流动负债主要为对因“美梭羊绒案”被暂停的出口退税计提
的预计负债。
      3、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三毛进出口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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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系参考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银信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
据协商确定。
      银信评估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拟出售资产进行了评估,并以此
作为最终评估结果。根据银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
(2014)沪第0838号),截至2014年6月30日,标的资产三毛进出口
资产账面价值12,018.77万元,评估值12,139.87万元,评估增值
121.10万元,增值率1.01%;负债账面价值36,034.52万元,评估值
36,034.52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24,015.75万元,评估值-23,894.65
万元,评估增值121.10万元,增值率0.50%。
      依据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商定:
      (一)本公司持有的三毛进出口 90%的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
-21,505.19 万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 元;
      (二)申一毛条持有的三毛进出口10%的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
-2,389.47万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元。


      四、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过渡期间指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的期间。在实际计算
该期间的损益归属时,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起至股权交割
日前一个月最后一日止的期间。拟出售资产过渡期间损益按照如下原
则享有和承担:
      过渡期间标的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三毛进出口的期间损益由
转让方(本公司及申一毛条)享有或承担。若标的股权资产评估基准
日评估值加过渡期间损益最终结果仍为负值或者不超过2元,交割时
仍维持2元作价;若标的股权评估基准日评估值加过渡期间损益超过2
元,超过部分由受让方泽双公司在交割日另行支付给转让方(其中本
公司取得90%,申一毛条取得10%)。
      交割日前,转让方(本公司及申一毛条)应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期间损益以审计后的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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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标的资产的交割
      自本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且受让方泽双公司已按照本股权转让协
议的约定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应开始办
理三毛进出口100%股权过户至泽双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应不
迟于本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日起一个月届满前完成上述股东变更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
      转让方(本公司及申一毛条)应在交割日将三毛进出口的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及资料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
泽双公司。


      六、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决议有效期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


      现提请股东大会股东逐项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批准。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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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之三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及其摘
要。详见 2014 年 12 月 3 日、12 月 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
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批准。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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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之四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本次重大资产
出售的方案,于 2014 年 12 月 2 日与交易对方上海泽双医疗器械有限
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对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期间损益、过渡期安排、违约责任等作了约定外,还对生效条件及后
续事项进行明确约定。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批准。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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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之五



              关于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
                      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实施本
次重大资产出售,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三毛进出口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
负债表,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 1-6 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信会师报
字[2014]第 114520 号)。
      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和申一毛条拟转让持
有的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 100%股权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
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4)沪第
0838 号)。


      《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详细内容已于2014年12月3日披
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批准。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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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之六



  关于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
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
                    公允性的意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
次重大资产出售所选聘的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
公允性分析如下:
       一、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银信评估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本次接受公司委
托,承担拟出售资产的评估工作。银信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
易各相关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
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二、关于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
市场惯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合
理。
       三、关于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本公司和申一毛条拟转让持有的上海三毛进
出口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作价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范围与委托
评估时确定评估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
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
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
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因此,本次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
                                  18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关于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的拟出售资产定价以具备合格资质的资产评估师出具
的《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并经交易各方最终协商确定,定价方式
合理。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师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
胜任能力,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
规要求执行了现场核查,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评估定价具备公允
性。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
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批准。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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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文件之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具体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合法、高效完成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工作,拟提请股东大会
批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部门的
有关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2、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框架范围内,结合市
场情况,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的具体相关事宜;
     3、授权董事会批准、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4、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授权董事会应审批部门的要求或
根据监管部门政策规定及市场条件发生的变化,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
相应调整,批准、签署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一切与本次重大资
产出售有关的协议和文件的修改;
     5、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获批准后,办理后续有关审
批、核准、备案、标的资产的股权过户登记及工商变更等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允许的范围内,决定和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其他一切事
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批准。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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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之八



                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匡宇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
职务,目前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的情形。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经第八届
董事会 201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名须峰先生为公司独立
董事候选人。


      须峰,男,汉族,197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
1995年6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2007年6月澳门科技大学工商
管理MBA硕士;2008年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EMBA硕士;2011年6
月清华大学工商管理EMBA硕士。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06年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
上海国际时尚教育中心副校长。


      须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的惩戒,且已经本人同意出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4年11月举办的第三
十三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且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
作指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以普通决议批准。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后附须峰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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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须峰个人简历


      须峰,男,汉族,197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
1995年6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2007年6月澳门科技大学工商
管理MBA硕士;2008年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EMBA硕士;2011年6
月清华大学工商管理EMBA硕士。


工作经历(最近十年)
2013 年 7 月—现在              上海国际时尚教育中心               副校长
2006 年 11 月—2013 年 7 月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05 年 1 月—2006 年 11 月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01 年 9 月—2005 年 1 月 上海针织九厂                            副厂长
                                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
                                国内贸易公司                       总经理


荣誉及奖励
      2010 年 , 带 领 技 术 团 队 发 明 “ 衬 衫 滴 针 工 艺 ”( 专 利 号 :
201010137499.2)。
      2008 年,获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名牌产品推荐委员
会颁发的“上海市创建卓越品牌特别贡献奖”。
      2007 年,参与发明“衬衫六嵌条工艺”(专利号:01253197.9),
并获中国纺织工业协会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优秀)”。


著作
       《网聚天下》——互联网商业模式的进化           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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