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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三毛: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2-19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再次调整宝鸡凌云万正电路板
有限公司65.44%股权挂牌转让价格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转让宝鸡凌云万正电路板有限公司65.44%股权事项有利于
公司加速剥离公司非核心资产,从而聚焦核心产业,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本次调价是公司根据前期公开挂牌结果及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审
慎判断后作出的决策。公司对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议案表示同意。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曹惠民、邓伟、刘战尧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