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12-30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2020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调整上海一毛条纺织重庆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转让价
格的议案》
本次转让上海一毛条纺织重庆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有利于公
司加速清退不良资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此外,本次调价是公司基
于前期公开挂牌结果及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作出的审慎
决策,且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公司对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次股权转让调价事项。
2、《关于拟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议案》
公司拟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依据充分,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且符合该项资产
的实际情况。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能使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更
加公允、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曹惠民、邓伟、刘战尧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