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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毛: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2022-10-12  

                        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 2022-038
           B 900922              三毛 B 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所处当事人地位:全资子公司上海三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为
      上诉人(原审被告)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次为终审判决结果。公
      司将在再审期限内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三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北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原审第三人:上海浦东北蔡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2020年8月,上海北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蔡资
管”)以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为由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三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三联印染公司”)返还位于浦东新区高科西路3019地块(房
产登记簿记载地址:北蔡镇北川公路2590号)内约6.076亩土地,并
支付场地占有使用费。
    2022年2月14日,三联印染公司收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
书,一审判决三联印染公司返还北蔡资管涉案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同时,北蔡资管向三联印染公司支付房屋补偿款1346万元等。三联
印染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以一审法院判非所请、认定事实不清、适用
法律错误为由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
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一审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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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2022年2月15日、2022年7月30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诉讼判决情况
    2022年10月11日,三联印染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案号:(2022)沪01民终7295号)。上海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二审判决,判决内容如下:
    “经本院审理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无误,本院依法予以确
认。
    本院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土地租赁合同得到了登记
权利人北蔡印染公司的认可,且已经履行到期,故上诉人应当向被
上诉人交还系争土地及房屋。北蔡印染公司虽然曾经在1992年与上
海三毛约定以土地出资,但在1998年,双方又约定终止合资关系,
且双方在终止协议书中明确约定,系争土地从1998年4月1日开始进
行有偿租用。系争土地至今属于集体所有,系争房屋、土地使用权
均登记在北蔡印染公司名下。上诉人主张其为系争土地实际使用权
人,有权继续占有系争房屋、土地,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
持。
    至于上诉人所称的审理程序问题,被上诉人在一审审理中已经
明确主张返还房屋,且同意自愿补偿相应的房屋价值金额,一审法
院据此一并处理相关事项,并不违反法定程序。本院需要说明的
是,一审法院所认定的房屋补偿款系根据被上诉人的自认金额,而
上诉人在一审中对此问题并未提出反诉,故本院对房屋补偿款金额
不作最终认定,如上诉人对此存在争议,可另行解决。
    综上所述,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
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
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296元,由上诉人上海三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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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将在再审期限内向上海市高级人民
法院申请再审。
    按本次判决结果测算,涉及公司应支付的土地使用费、评估费
及案件受理费共计约160万元,另涉及房屋补偿金额1346万元。基于
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在2020年度、2021年度对土地使用费等相关费
用作出计提,预计执行一审判决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约为590
万元。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内说
明,一审法院所认定的房屋补偿款系根据被上诉人的自认金额,本
次判决对房屋补偿款的金额不作最终认定,如存争议,可另行解
决。公司将通过申请再审等积极措施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备查文件
    1、《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沪01民终
72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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