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6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0 年监事会履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
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管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了
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二、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2019 年年度财
务报告》、《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审计
费用的议案》、《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大
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控股股东调整同业竞争承诺延期方案的议案》。
4、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大
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5、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大
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各项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相关文件要求,认真修订《公司章程》及各项议事规则,有效完善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防范了管理和财务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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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做到严格自律、恪尽职守,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
四、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的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会
计准则和财务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准确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及对所涉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准确、公正的。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与关联方的
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合理,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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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仅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签字
页)
监事签字:
孙国团
王日勤 孙树斌
刘 晶 李书恒
胡 莲 马峻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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