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2021-04-16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经审阅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该公司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大商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中兴—大连商业大厦、大商集团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商集团
大连大菜市果品有限公司、大连大商集团盘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商集团(庄
河)千盛百货有限公司、大商集团东港千盛百货有限公司、大连大商风景建筑装
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之间签署的《商品采购配送协议》、《委托管理协议》、《房
屋租赁合同》及相关材料,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核
报告,根据公司发展实际需要,预计 2021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人民币
10.91 亿元左右,其中,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预计人民币 6.36 亿元左右,销售
商品和提供劳务预计人民币 3.00 亿元左右,委托管理人民币 0.05 亿元左右,房
屋租赁人民币 1.50 亿元左右。
我们认为:关联方经营稳健,发展前景良好,现金流充沛,履约能力不存在
障碍,不存在坏账风险。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
立性。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风险较低并且可控。
决策合法、规范、准确,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存
在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
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影、赵锡金、孙光国、张磊、刘亚霄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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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仅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函》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 影___________ 赵锡金___________
孙光国__________ 张 磊___________
刘亚霄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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