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10-21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
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有关情
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慎查验,就公司本次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及聘
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投资和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的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公司未来的主
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状况均无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利益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购买短期
理财产品。
二、对公司聘任孙凤玉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候选人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任职资格和条
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孙凤玉女士
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刘亚霄、赵锡金、孙光国、张影、张磊
2021 年 10 月 20 日
(以下无正文,仅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 影__________ 赵锡金__________
孙光国__________ 张 磊__________
刘亚霄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