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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商股份: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2021-10-29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82 条及《公司章程》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

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1 年第三

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1 年第三

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我们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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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仅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21 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字页,共 2 页,本页为第 1 页)




     牛   钢                                     闫   莉




     李宏胜                                      张学勇




     鞠   静                                     陈敬霞




     王晓萍                                      桂   冰




     张   影                                     赵锡金




     孙光国                                      张   磊




     刘亚霄                                       孙凤玉




                                       2
(此页无正文,仅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21 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字页,共 2 页,本页为第 2 页)



  孙国团




  李书恒                                    李娜娜




  胡    莲                                  马峻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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