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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商股份: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第二十八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函2022-04-09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十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函

    作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前收到了公司《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的通知,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
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慎查验,就本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
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
    我们认为: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二、《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该公司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大商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中兴—大连商业大厦、大商集团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呼
伦贝尔市友谊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大商风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大商集团(庄
河)千盛百货有限公司、大商集团大连大菜市果品有限公司、大连大商集团盘锦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商集团东港千盛百货有限公司等公司之间签署的《商品
采购配送协议》、《委托管理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材料,以及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核报告,根据公司发展实际需要,预计 2022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人民币 11.90 亿元左右,其中,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预计人民币 7.20 亿元左右,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预计人民币 3.38 亿元左右,委
托管理人民币 0.04 亿元左右,房屋租赁人民币 1.28 亿元左右。
    我们认为:关联方经营稳健,发展前景良好,现金流充沛,履约能力不存在
障碍,不存在坏账风险。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
立性。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风险较低并且可控。
决策合法、规范、准确,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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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
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影、赵锡金、孙光国、刘亚霄、王玺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2
(此页无正文,仅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第二十八次董事
会部分事项的事前认可函》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   影___________                       赵锡金___________




孙光国__________                          刘亚霄___________




王   玺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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