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2022-04-09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 82 条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的 2021 年年度报告后,认
为:
1、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内容
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我们保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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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仅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21 年年度
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字页,共 2 页,本页为第 1 页)
牛 钢 闫 莉
李宏胜 张学勇
鞠 静 陈敬霞
王晓萍 桂 冰
张 影 赵锡金
孙光国 王 玺
刘亚霄
王 飞 孙凤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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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仅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21 年年度
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字页,共 2 页,本页为第 2 页)
孙国团
徐 璇 李娜娜
胡 莲 马峻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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