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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04-09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贯彻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证监会公告[2022]3 号)文件要求,完善和健全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明确对公司股东权益
的回报,并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原则
    1、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依据《公司章程》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
策,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在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前提
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以及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既重视对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投资者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期望。
    二、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1、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需要
维持适当的留存收益比例,确保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和投资发展,并最终实现
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从而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2、公司现金流状况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时,综合考虑新建项目投资规模,以及同行业合作、
兼并收购项目计划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从而保证在维持稳定现金股利分配
的前提下,剩余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业务发展和资本性支出需要,以确保公司
的可持续盈利能力。
    3、公司发展所处阶段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发展所处阶段,着重提升企
业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市场风险能力,综合分析行业发展前景、市场未
来态势、未来盈利规模,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
对利润分配作出合理的股东回报政策,以增强社会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三、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方案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
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
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分红。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足额提取
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
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并可以满足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实
际情况确定利润分配方案,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 10%。具体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经
营发展计划提出,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3、利润分配的时间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具体经营数据,
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社
会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未来股东回报规划,并经公司股
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2、公司董事会需确保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回报规划,确保提议修改的
规划内容不违反《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目标等
发生较大变化,公司董事会可以对分红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调整,公
司董事会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调整规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公司章程》有关分红条款进行修改时,本规划将重新拟定。本规划由公司董
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