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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商股份: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2022-10-31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八十二条及《公司章程》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报

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我们保证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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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仅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22 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字页,共 2 页,本页为第 1 页)




     吕伟顺                                      闫   莉




     李宏胜                                      鞠   静




     陈   欣                                     桂 冰




     赵锡金                                      谢彦君




     褚   霞




     陈敬霞                                      张学勇




     王   飞                                     孙凤玉




                                       2
(此页无正文,仅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22 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字页,共 2 页,本页为第 2 页)



  宋文礼




  徐    璇                                  李娜娜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