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匹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6-29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我们作为匹
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过对本次高级管
理人员候选人简历的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均具备相关专
业知识和决策、协调执行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的内容合法、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董事
会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案。
2017 年 6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加锋 罗韵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