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资产捐赠协议》暨关联 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 的规定,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本 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1、本关联交易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提交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审计委员:罗韵轩、孙加锋、林逸森 2020 年 12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签订〈资产捐赠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签字: 罗韵轩 孙加锋 林逸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