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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岩石: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一)2021-03-04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ST岩石       公告编号:2021-017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主要诉求及金额: 确认股权转让无效并要求由原告以4700万元价格
行使优先购买权,被告承担诉讼相关费用。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日收到上海市奉贤
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材料。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
院已受理原告深圳柯塞威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柯塞威”)以股
权转让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材料。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起诉时间:2021年1月12日
    受理时间:2021年1月12日
    诉讼机构名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原告:深圳柯塞威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1:荆门佳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佳德”)
    第三人2: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汉通”)
二、诉讼案件的主要内容



                                     1
  (一)事实与理由:
    深圳柯塞威与公司及成都万泰置业有限公司同为荆门汉通的股东,公司在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与荆门佳德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签
署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荆门汉通股权。作为竞买成功方,荆门佳德以人民币 4700 万
元竞得荆门汉通 42%股权,目前荆门佳德已交纳竞买款项。
    原告认为被告的股权转让事项侵犯了其优先购买权,因属无效,因此向法院提
起诉讼。
  (二)诉讼请求的内容:
    1、确认被告与第三人 l 荆门佳德置业有限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无效;
    2、判令原告以人民币 4700 万元的价格优先购买被告持有的第三人 2 荆门汉通
置业有限公司的 42%的股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保全等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次公开竞买方式所取得的收入不计入公司的当期损益,因此本诉讼对公
司本期利润不产生影响。公司将聘请专业律师积极应诉,后续会发生聘请外部律师
的相关费用。
四、备查文件:
    《应诉通知书》
    《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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