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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岩石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20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岩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 500 号 28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3,114,50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3.918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陈琪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
    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
    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2 人,董事韩啸先生、高利风女士,独立董事门峰
       先生、陈建波先生、高玲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李进先生、秦汨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
       席现场会议;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孙文先生出席了会议;财务总监周苗女士列席了会议;
       总经理鄢克亚先生、副总经理吴建诚先生、副总经理陈有为先生因工作原因
       未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内部担保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13,038,705 99.9644          70,700    0.0332      5,100     0.002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 关 于 公 司 内 1,175,800         93.9438 70,700 5.6488 5,100 0.4074
           部担保事项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孟磊、贾若楠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20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