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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亚集团:关于对长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5-04-18  

						         关于对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由职工代表
             担任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作为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长春欧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候

选人的事项进行了审核,现仅就此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现任董事会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

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书面同意。经审阅第八届董事

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及基本情况,未发现其中有

《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