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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亚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5-12-25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56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
    ●因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向控股股东长春市汽车城商业总公司发《询证
函》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尚无明确增持本公司股票的计划。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2015年12月22日——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并与公司控股股东长春市汽车城商业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长
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2015年12月12日及12月2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2015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5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停牌的公告》。
    (三)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
宜;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
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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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因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向控股股东长春市汽车城商业总公司发《询
证函》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尚无明确增持本公
司股票的计划。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报刊及网站上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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