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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亚集团:关于拟发行永续中票的公告2016-04-27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6—013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永续中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调整间接融资比例、优化债务
结构,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 12 亿元)的永续中票。
    一、永续中票发行方案
    1、发行人: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 12 亿元)
    3、信用评级:主体评级 AA
    4、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及补充营运资金,优
化公司融资结构。
    5、发行期限:本次拟注册债券期限为“5+N”年。
    6、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永续中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
准。
    二、申请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永续中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
司永续中票的发行工作,根据适用法律以及届时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
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经营班子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永续中票发行相
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注册发行的相关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
                                  1
簿记管理人等;
    2、在不超过前述永续中票注册发行方案的范围内依据公司与发
行相关方的协商结果确定具体的发行方案(包括发行时机、金额、期
数等),并与发行相关方协商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法律合同
及文件,办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3、在注册后,根据注册发行方案赎回条款决定赎回事项;
    4、在注册后,根据注册发行方案支付利息条款决定利息支付及
递延支付利息安排。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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