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集团:董事会关于审议高送转议案暨复牌公告2016-04-30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6—017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审议高送转议案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拟以 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59,088,075.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8
股,共转增 286,358,535.00 股。
公司董事会关于高送转议案的审议结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未通过上述高转增议案,该议案作为特
别决议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提议高送转的股东未来 6 个月是否有减持计划: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收到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银
创赢”)《宝银创赢前 6 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和增减持计划》。“未
来 6 个月增减持欧亚集团股票的计划:当欧亚集团的股价于 30 元-36
元(本函出具日之后有送、配股或分红的,则指复权后的价格)区间
时,宝银创赢计划减持欧亚集团股票不超过欧亚集团总股本的 2%;
当欧亚集团的股价于 36 元以上时(本函出具日之后有送、配股或分
红的,则指复权后的价格),宝银创赢计划减持欧亚集团股票不超过
欧亚集团总股本的 5%。当欧亚集团的股价于 30 元(本函出具日之后
有送、配股或分红的,则指复权后的价格)以下时,宝银创赢不减持
欧亚集团股票。宝银创赢在欧亚集团的股价于 39 元以下时拟继续增
持欧亚集团股票,增持欧亚集团股票数量不低于欧亚集团总股本的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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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会议审议股东宝银创赢的提案《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
案》。根据股东宝银创赢的提议“欧亚集团拟以 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
司总股本 159,088,075.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8 股,共转增 286,358,535.00 股”。
二、股东提议高送转的情况及理由
1、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收到股东宝银创赢向公司发
来的邮件,提议将上述高转增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2、宝银创赢认为:公司积累了巨额的资本金和未分配利润,截
至 2015 年末,资本公积金共计 298,040,070.58 元和未分配利润共计
1,316,608,950.58 元,因此提议欧亚集团拟以 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
司总股本 159,088,075.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8 股,共转增 286,358,535.00 股。
3、宝银创赢承诺,如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宝银创赢将在股东大会上投票同意该项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
致对该项高比例转增议案持反对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企业应该把
注意力放在经营管理上,简单的高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
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现阶段进行高比例转增股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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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措不适宜实施。宝银创赢的提议不具有可行性。
经征询控股股东长春市汽车城商业公司(以下简称“商业总公
司”)对该高转增议案的表决意见,商业总公司认为:企业应该把注
意力放在经营管理上,简单的高比例转增股本,不会提高股东在企业
的权益,现阶段进行高比例转增股本的举措不适宜实施。因此,对上
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议案》不予支持。
四、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股东,从 2016 年 1 月份至今通过所管理的“上海宝银创赢最具
巴菲特潜力对冲基金 3 期”和“创赢-最具巴菲特潜力汇丰盈对冲 1
号基金”基金从二级市场买入欧亚集团股票 7,550,489 股,截止本公
告日,宝银创赢持有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7,550,489 股,
占欧亚集团总股本的 4.7461%。
截止本公告日,宝银创赢未协议买卖欧亚集团股份、未成功认购
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未参与公司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收到宝银创赢《宝银创赢前 6 个月内的
持股变动情况和增减持计划》。“未来 6 个月增减持欧亚集团股票的计
划:当欧亚集团的股价于 30 元-36 元(本函出具日之后有送、配股
或分红的,则指复权后的价格)区间时,宝银创赢计划减持欧亚集团
股票不超过欧亚集团总股本的 2%;当欧亚集团的股价于 36 元以上时
(本函出具日之后有送、配股或分红的,则指复权后的价格),宝银
创赢计划减持欧亚集团股票不超过欧亚集团总股本的 5%。当欧亚集
团的股价于 30 元(本函出具日之后有送、配股或分红的,则指复权
后的价格)以下时,宝银创赢不减持欧亚集团股票。宝银创赢在欧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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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的股价于 39 元以下时拟继续增持欧亚集团股票,增持欧亚集团
股票数量不低于欧亚集团总股本的 0.01%”。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高转增议案存在可能被股东大会否
决的重大风险。
2、在审议本高转增议案前后的 6 个月内,公司限售股存在限售
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3、高送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
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六、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5 月 3 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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