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集团:董事会关于审议高送转及利润分红派息议案暨复牌公告2016-06-08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6—027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审议高送转及利润分红派息议案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送转及利润分红派息议案的主要内容:拟以 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59,088,075.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18 股,共转增 286,358,535.00 股,同时,以利润向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19 元 ( 含 税 ), 共 计 发 放 红 利
302,267,342.5 元。
公司董事会关于高送转及利润分红派息议案的审议结果: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未通过上述高送转及利润
分红派息议案,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提议高送转的股东未来 6 个月是否有减持计划: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7 日收到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
银”或“宝银创赢”)《宝银创赢前 6 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和增减持
计划》。上海宝银未来 6 个月增减持欧亚集团股份的具体计划:“当欧
亚集团的股价于 25 元(本函出具日之后有送、配股或分红的,则指
复权后的价格)以上时,上海宝银计划减持欧亚集团股票不超过欧亚
集团总股本的 5%;当欧亚集团的股价于 15 元(本函出具日之后有送、
配股或分红的,则指复权后的价格)以上时,上海宝银增持欧亚集团
股票数量不低于欧亚集团总股本的 0.01%。”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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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于 2016 年 6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
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会议审议公司股东上海宝银的提案《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
利润分红派息的议案》。根据上海宝银的提议“欧亚集团拟以 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59,088,075.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8 股,共转增 286,358,535.00 股,同时,以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 元(含税),共计发放红利
302,267,342.5 元。”
二、股东提议高送转及利润分红派息的情况及理由
1、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6 月 3 日收到股东上海宝银向公司发来
的邮件,提议将上述高转增及利润分红派息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上海宝银认为:公司积累了巨额的资本金和未分配利润,截
至 2015 年末,资本公积金共计 298,040,070.58 元和未分配利润共计
1,316,608,950.58 元,因此提议欧亚集团拟以 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
司总股本 159,088,075.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8 股,共转增 286,358,535.00 股,同时,以利润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 元(含税),共计发放红利 302,267,342.5
元。
3、宝银创赢承诺,如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宝银创赢将在股东大会上投票同意该项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及利润分红派息议案的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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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对该项高比例转增及利润分红派息议案持反对意见。公司董事会认
为:企业应该把注意力放在经营管理上,同时,应综合企业各方面的
情况进行现金分红。简单的高比例转增股本不会提高股东在企业的权
益,高比例分红派息不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上海宝银的提议不具有
可行性。
经征询控股股东长春市汽车城商业公司(以下简称“商业总公
司”)对该高转增及利润分红派息议案的表决意见,商业总公司认为:
企业应该把注意力放在经营管理上,同时,应综合企业各方面的情况
进行现金分红。简单的高比例转增股本不会提高股东在企业的权益,
高比例分红派息不符合欧亚集团发展的实际。因此,对上海宝银创赢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红
派息的议案》不予支持。
四、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股东,从 2016 年 1 月份至今通过所管理的“上海宝银创赢最具
巴菲特潜力对冲基金 3 期”和“创赢-最具巴菲特潜力汇丰盈对冲 1
号基金”基金从二级市场买入欧亚集团股票 6429496 股,截止本公告
日,上海宝银持有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6429496 股,占
欧亚集团总股本的 4.0415 %。
截止本公告日,上海宝银未协议买卖欧亚集团股份、未成功认购
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未参与公司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7 日收到上海宝银《宝银创赢前 6 个月内的
持股变动情况和增减持计划》。上海宝银未来 6 个月增减持欧亚集团
股份的具体计划: 当欧亚集团的股价于 25 元(本函出具日之后有送、
配股或分红的,则指复权后的价格)以上时,上海宝银计划减持欧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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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股票不超过欧亚集团总股本的 5%;当欧亚集团的股价于 15 元(本
函出具日之后有送、配股或分红的,则指复权后的价格)以上时,上
海宝银增持欧亚集团股票数量不低于欧亚集团总股本的 0.01%。”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高转增及利润分红派息议案存在可
能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重大风险。
2、在审议本高转增及利润分红派息议案前后的 6 个月内,公司
限售股存在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3、高送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
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六、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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