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集团:关联交易公告2016-09-27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6—042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
有限公司租入资产的关联交易,不存在交易风险。
●过去 12 个月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发生了一次与
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
10,488,021.60 元人民币。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 年 9 月 26 日,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商业连锁)与长春市汽车城商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商业总公司)
签署了《协议书》。商业连锁拟租入商业总公司承租的龙翔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翔投资)拥有的盛世城物业(以下简称标
的物)。
该标的物为商业地产,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 99 号,建筑
面积 240,614.70 平方米。其中:地上七层,建筑面积 132,684.46 平
方米;地下三层,建筑面积 107,930.24 平方米。扣除车库等附属面
积后,实际经营面积约为 90,000 平方米。标的物目前现状为闲置状
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商业连锁系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
子公司,商业总公司系公司之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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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
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但未达
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关联方商业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39,013,891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4.52%。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长春市汽车城商业总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住所:朝
阳区西开运街 158 号。法定代表人:王友。注册资金:6,278.8 万元。
业务范围为:房屋租赁;经长春市国资委授权行使国有资产及国有股
权经营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实际控制人
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情况。2016 年 9 月,关联方对营
业执照进行了变更,增加业务范围。变更前主要业务为:经长春市国
资委授权行使国有资产及国有股权经营管理,故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关
联方除经长春市国资委授权行使国有资产及国有股权经营管理外,无
其他方面经营业务。
除公司全资子公司商业连锁租入关联方承租的标的物外,关联方
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
它关系。
(三)本次关联交易额为 7,6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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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
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8,648.8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4.63%。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租入(商业总公司承租的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盛世
城物业)资产。
2、权属状况说明
该关联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明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
制出租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
存在妨碍租入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该交易标的目前现状为闲置状态。出租方以协议方式取得承租权
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承租价格为年 3,000 万元。目前尚未完全取
得具备正常经营所必须的批准文件。商业总公司承租该资产后需对其
进行装修改造,待具备开业条件后交由商业连锁经营并开始计租。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公司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根据交易标的所
处地理位置、商业环境,参考临近标的物商业物业非关联交易的市场
出租价格,按照协议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1、协议主体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长春市汽车城商业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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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2、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 2 年。
(2)计租起始日:达到乙方经营使用标准并具备开业条件之次
日起计算。
3、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
(1)租金:年租金 3,800 万元。
(2)租金支付为下打租,每个租赁年度的每季度支付一次租金。
甲方应于下季度首月 10 日前,向乙方提供正规租金发票,乙方在收
到租金发票 10 个工作日内,将前一个季度的租金用银行转帐方式支
付给甲方(遇节假日顺延)。
如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正规租金发票,乙方有权延付租金且不承
担延付责任。
(3)协议所指“租赁年度”,系指自计租日起,向后推算,满
12 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
4、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单方变更或解除协议,
若需变更或提前终止协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可变更或解
除协议。
(2)协议生效后,若继续履行协议对双方均无益处,任何一方
均可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协议,此种情
况下不视为违约,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① 交付的标的物严重不符合国家有关经营场地的规定,影响乙
方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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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交付的标的物危及乙方经营安全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收回标
的物。
① 逾期支付租金 60 日以上的;
② 利用标的物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5、其他安排
乙方租赁该物业后,成立全资子公司经营该项目,协议租赁费用
由乙方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向甲方支付。
6、优先权
租赁期届满,乙方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如需继续租用标的物,应
至少于租赁期届满前 90 天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
优先承租权。
7、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约定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
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视为违约。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违约方的
违约行为未及时改正或补救的(任何一方应在收到另一方的书面通知
后三十日内对违约行为进行改正或补救,从第三十一日起视为逾期),
按逾期天数计算违约金,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造
成损失,还应赔偿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若超过 60 日违约方的违约
行为还未改正或补救的,守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
偿全部经济损失。
(2)本款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为:每逾期一日,按逾期违约
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
8、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并经长春欧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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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向关联方支付租金。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避免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商业连锁将租入
的资产纳入其经营体系进行统一经营管理,并成立欧亚新生活购物广
场,打造集萃购物、休闲、娱乐、餐饮、健身、教育等为一体的大型
全新体验式购物中心。以特色增加经营新亮点,以创新打造经营新标
杆,进一步做大主营业务,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
对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 年 9 月 26 日,本公司在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八届七次董
事会,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8 人。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席汝珍因事
未能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 4 名关联董事
主动提出了回避表决申请,并回避表决。3 名独立董事、1 名非关联
董事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司租入关联方资产的议案》,同意商业连锁以年租金 3,800 万元人民
币的价格租入商业总公司承租的标的物资产。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哲、张义华、张树志事前对提交公司八届七次
董事会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租入关联方资产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
商业连锁与商业总公司签署的《协议书》进行了审阅,对本次关联交
易标的及关联方的有关资料和情况进行了审核。该关联交易事项得到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独立意见
认为:租入标的资产,可以避免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进一步做大
主营业务,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关联交易对方诚信,具有履约
能力。关联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明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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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出租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
存在妨碍租入的其他情况。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依据
充分。关联交易履行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
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商业连锁以年租金 3,80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租入商业总公
司承租的标的物资产。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商业连锁与该关联公司均未发生关
联交易。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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