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10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
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有效履行职责,积
极发挥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义华、张树志、薛立军 3 名董事组
成,张义华、张树志为独立董事,张义华担任主任。
审计委员会能够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和商业经验,能够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勤勉尽职,指导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
财务报告。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配备专人承担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联络等相关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职时,得到了公司
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
二、履行职责情况
(一)对 2018 年季度及半年度报告事前审议的履职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专题会议,对
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事前审议。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8 月 23 日、10 月 26 日分别召开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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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会议,对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18 年第三季度报
告》进行了事前审议。
(二)对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履职情况
1、审计前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审计机构正式进场审计前,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公司财务核算中心负责人
关于 2018 年财务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审议了公司编制的 2018 年度
财务会计报表及《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说明》。听取了公司审计监
察部关于 2018 年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与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会议形成如下决
议:(1)同意公司财务核算中心关于 2018 年财务审计工作的时间安
排,并以财务核算中心编制的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为基础进行审
计工作。(2)同意公司审计监察部关于 2018 年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
时间安排,并在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不定期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
控制工作进行沟通。(3)建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规定的时间内
完成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2、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在 2019 年 2 月 22
日、3 月 18 日就审计工作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审
计工作进行督促与监督。
3、审计报告的初稿审阅情况
2019 年 3 月 29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公司审计工作的
时间安排,完成了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并根据中国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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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
号——零售》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完成了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报表和
内部控制初步出具了审计意见。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审议了《2018 年度财务报告》、《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会议
同意:
(1)将审计后的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告》、《2018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提交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审议。
(2)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
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熟悉本公司经营业务,在 2018 年度审计
工作中,年审注册会计师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恰当的设计审计程
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较好地完成了
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40 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70 万元。
该事项提交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三、会议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18 年任期内,共召开 3 次会议:
1、2018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公司 2017 年年报
审计工作的有关问题。
2、2018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 2017 年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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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控报告及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
3、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次会议,对拟提交公司八届十
六次董事会的《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事前审议。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18 年任期内,共召开 2 次会议:
1、2018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对拟提交公司九届二
次董事会的《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事前审议。
2、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事
前审议。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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