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9—023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上午 9:00 时,以 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形式在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九届四次董 事会。应到董事 9 人,现场到会 7 人,视频 2 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 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 副董事长、总经理于志良主持。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 2019 年 8 月 24 日的《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019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提高综合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对全资子公 司实施增资,总计金额57,000万元人民币。 (一)增资基本概况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扩大全资子公司吉林欧亚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吉林欧亚置业)、长春欧亚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欧亚易购)、北京欧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欧亚商贸)的经 1 营规模,便于其顺利开展经营活动,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意以货币资 金对上述子公司分别增资 50,000 万元、1,200 万元、5,800 万元人民 币。增资完成后,吉林欧亚置业、欧亚易购、北京欧亚商贸的注册资 本分别增加至 100,000 万元、1,700 万元、6,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 对上述子公司的股权仍占 1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 不属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吉林欧亚置业有限公司 详见 2019 年 8 月 2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司临时公告 2019-025 号。 2、长春欧亚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增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长春欧亚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 1128 号 B 座八楼。 法定代表人:于清云。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信息服务业务、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工艺美 术品、五金交电、日杂、建材、预包装兼散装食品、家具、劳保用品、 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钟表眼镜、黄金饰品、珠宝饰品、书、报、 刊、计生用品零售、酒、饮料及茶叶、保健用品及保健食品、化妆品 2 及卫生用品、水产品、果品、蔬菜批发兼零售、网上贸易代理等(以 工商注册为准)。 (2)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欧亚易购资产总额 1,984 万元,负债 总额 2,280 万元,所有者权益-296 万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1,980 万元,实现净利润 73 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 2019 年 6 月末,欧亚易购资产总额 1,562 万元,负债总额 万 1,872 万元,所有者权益-310 万元。2019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 入 951 万元,实现净利润-15 万元(未经审计)。 (3)增资后的注册资本 欧亚易购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对欧亚易购增资 1,200 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欧亚易购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人民币增 加至 1,700 万元人民币。 3、北京欧亚商贸有限公司 (1)增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欧亚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 212 号楼 1 层 101 内 01 室。 法定代表人:孔宪利。 注册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日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五金交电、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化妆品、珠宝首饰、工艺品、体育用品、文 具用品、通讯设备、建材、家具、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医疗 器械、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住 3 宿、出租商业用房、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美容、理发、出版物 零售、销售食品、卷烟零售、餐饮服务、零售药品等(以工商注册 为准)。 (2)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北京欧亚商贸资产总额 15,361 万元, 负债总额 16,105 万元,所有者权益-744 万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 入 4,015 万元,实现净利润-265 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截止 2019 年 6 月末,北京欧亚商贸资产总额 15,383 万元,负债 总额 16,251 万元,所有者权益-868 万元。2019 年 1-6 月,实现营业 收入 1,822 万元,实现净利润-124 万元(未经审计)。 (3)增资后的注册资本 北京欧亚商贸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北京欧亚商贸增 资 5,800 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北京欧亚商贸注册资本由 200 万 元人民币增加至 6,000 万元人民币。 (三)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后公司持有吉林欧亚置业、欧亚易购、北京欧亚商贸 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公司均持有其 100%股权。 上述增资资金来源均为企业自有资金。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是扩充全资子公司的资本规 模,是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 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管理层将依法办理增资的相关事宜。 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鉴于部分银行授信额度已到期,董事会同意 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542,750万元人民币。其中: (一)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敞口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用于支付商品采购款或置换他行贷款,授信品种包括短 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融资性保 函、反向保理,额度可循环,可调剂。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二)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50,000万元人民币。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三)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集团授信47,750 万元人民币(含综合授信及并购贷款)。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 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买方保理额度、备用信用证,资金用于企业 日常经营周转、置换其他金融机构存量融资、支付并购价款。具体授 信额度分配: 1、公司本部及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以下简 称营销分公司)可提用全部综合授信额度40,000万元,其中营销分公 司使用时须取得公司书面授权,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2、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卖场)提用综合 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3、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提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2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使用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 4、公司本部及分、子公司合计提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0,000 万元; 5、公司本部提用并购贷款额度为7,750万元,期限为五年,担保 方式为质押,质押物为公司本部持有的西宁大十字百货商店有限公司 90.42%的股权。 (四)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212,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授信额度分配: 1、公司本部综合授信额度192,000万元(全部为敞口额度),其 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20,000万元,营销分公司可申请办理总金 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贴现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存量债券 包销额度172,000万元; 2、欧亚卖场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全部为敞口额度),业 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限额10,000万元)、商票保贴,担保 方式为信用。 (五)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内蒙古分行申 请综合授信共163,000万元人民币。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 兑汇票等信贷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分配: 1、公司本部授信额度112,000万元,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信 用; 2、欧亚卖场授信额度32,000万元,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信 用; 3、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授信额度3,000万元,期限为一 年,使用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授信额度3,000万元,期限为一 6 年,使用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长春欧亚集团通化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授信额度6,000万 元,期限为一年,使用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7,000万元, 期限为两年,担保方式为抵押。 (六)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具体授信额度分配: 1、一般授信组合额度26,000万元人民币,授信用途为采购商品, 分项额度26,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国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远期 确认付款,保证金比例0%,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 2、专项额度24,000万元,用于主动投资申请人在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发行的中期票据、业务期限不超过3年,所投资债务融 资工具额度不得超过其注册额度的30%。 上述第(三)项 3 款、第(五)项 3 至 5 款授信额度使用时,公 司将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欧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欧亚置 业)与银行开展个人房屋按揭贷款业务,提供按揭贷款总额度 18,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三年,并承诺在《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 证明》未办妥并交付银行前,吉林欧亚置业对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是正常的商务条件。具体承办 银行及其额度为: (一)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高新支行,申请个人房屋按 7 揭额度 4,000 万元; (二)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船营支行,申请个人 房屋按揭额度 4,000 万元; (三)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昌邑支行,申请个人 房屋按揭额度 2,500 万元; (四)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解放东路支行,申请个人房 屋按揭额度 2,500 万元; (五)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申请个人房屋按揭额 度 2,500 万元; (六)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申请个人房屋按 揭额度 2,500 万元。 董事会认为:吉林欧亚置业对购买其开发楼盘的购房者,办理抵 押贷款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自购房者办理抵押贷款开始,至取 得不动产权证止。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风险可控,不会损 害中小股东及本公司利益,有利于扩大子公司地产销售业务。 公司董事会同意吉林欧亚置业对购买其开发楼盘的抵押贷款者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详见 2019 年 8 月 2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司临时公告 2019-026 号。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通知,董事会同意 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适用和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 8 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依规,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 2019 年 8 月 2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司临时公告 2019-027 号。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程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 履行相应职责。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止。 其任职条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已取得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在本公司股东单位和其他单位兼任职务,与本公 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联系电话:13578668559; 传真号码:0431-87666813; 电子邮箱:693215202@qq.com。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