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24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上午 9:00 时,以 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十届二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总经理邹德东先生主 持。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 2021 年 8 月 28 日的《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欧亚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住宅用地的 进展情况议案》; 1、进展情况概述 近期,公司收到吉林市人民政府第 7 号专题会议纪要——《研究 欧亚集团投资发展有关事宜》。会议就继续推进吉林市政府与欧亚集 团投资合作事宜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确定了吉林市及丰满经济开发 区(以下简称丰满经开区)将公司前期预付土地征收资金余款及相应 财务成本返还公司,返款方式采取分期支付,并于 2021 年 12 月底前 1 完成,具体计划由丰满经开区与公司协商约定。 该宗地系公司与丰满经开区于 2012 年 11 月 20 日在吉林市签署 的《吉林欧亚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 C4-16 号宗地协议书》中确认购买, 作为吉林欧亚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住宅用地组成部分。 2012 年 12 月 18 日,公司七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 置土地用于吉林欧亚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住宅用地的议案》,公司自 筹资金以每平方米净地 1,430 元人民币、总价款约 19,133.40 万元人 民币的价格,在丰满经开区购置约 133,800 平方米的土地。 详见 2012 年 12 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司临时公告 2012-028 号。 此后几年因动迁受阻无其他实质性进展。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经预付土地拆借款 14,100 万元。 2、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名称:吉林市南部新城 R16 地块。 宗地位置:东至规划路,西至吉林大街,南至规划路,北至新城 大路。 土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宗地面积:约为 133,800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国土资源部门实测 为准)。 出让年限:70 年。 3、目的及影响 本次收回预付的土地征收资金及相应财务成本款项,有利于盘活 2 公司资产,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对公司未来经营及财务状况将 产生积极的影响。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后续资金返还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三级子公司的议案》; 1、本次注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董事会同意对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欧亚中 吉商贸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吉林省中吉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吉经贸)和全资子公司四平欧亚商贸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四平 辽河农垦管理区欧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平辽河农垦)进行清 算注销。 2、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吉林省中吉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长春市解放大路 1562 号中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文霞。 注册资本:3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2 年 4 月 4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承办经济技术服务、出国人员咨询、机电产品(不含 小轿车)、机电设备、五金、交化、建材、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 用百货、计算机、厨房设备、空调设备、仪器仪表、土特产品、轻工 工艺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该公司目前无实质性经营业务。 (2)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欧亚商贸有限公司 3 公司住所地: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 法定代表人:姜辉。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3 年 8 月 27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日用百货、日杂零售;医疗器械销售(一类);农副产品收购、销售; 金银首饰销售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该公司目前无实质性经营业务。 3、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中吉经贸和四平辽河农垦注销后,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将发生相应变化。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珲春欧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珲春欧亚置业)与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业务,提供按揭贷款总额度 2,8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三年。珲春欧亚 置业承诺在《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未办妥并交付前, 拟对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是 正常的商务条件。 董事会认为:珲春欧亚置业对购买其开发楼盘的购房者,办理抵 押贷款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自购房者办理抵押贷款开始,至取 4 得不动产权证止。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风险可控,不会损 害中小股东及本公司利益,有利于扩大子公司地产销售业务。 公司董事会同意珲春欧亚置业对购买其开发楼盘的抵押贷款者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详见 2021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司临时公告 2021-025 号。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联营企业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海南儋州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协助其完成预期建设规划目 标,董事会同意对联营企业儋州欧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儋州欧 亚置业)实施增资,总计金额 24,500 万元人民币。 1、增资基本概况 儋州欧亚置业全体股东拟同比例进行增资。增资方案为:全体股 东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共同增资总计 5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 增资 24,500 万元,长春里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里源公司)增 资 23,000 万元,浙江华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日公司) 增资 2,5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 不属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增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儋州欧亚置业有限公司 5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镇滨海新区吉报海花盛景小区 6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怀玉。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24,500 万元, 占其注册资本的 49%;里源公司出资 23,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46%;华日公司出资 2,5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5%。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百货、文具用品、办公用品、纺织服装、 预包装兼散装食品、餐饮服务、场地租赁服务、停车场经营管理、物 业管理等(以工商注册为主)。 (2)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儋州欧亚置业资产总额 65,977.85 万 元,负债总额 18,605.20 万元,所有者权益 47,372.65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467.99 万元,实现净利润-575.31 万元(已经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儋州欧亚置业资产总额 72,561.87 万元, 负债总额 25,550.07 万元,所有者权益 47,011.80 万元。2021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75.15 万元,实现净利润-360.86 万元(未经审 计)。 (3)增资后的注册资本 儋州欧亚置业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全体股东对儋 州欧亚置业增资 50,000 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儋州欧亚置业注 册资本由 50,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00,000 万元人民币。 6 3、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后各股东持有儋州欧亚置业的股权比例没有发生变 化,公司仍持有其 49%的股权。 上述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4、增资目的及影响 本次增资是实际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增资的相关事宜。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鉴于部分银行授信已到期,董事会 同意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627,800 万元。 1、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10,000 万元,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汇 票贴现,用于经营周转及置换他行贷款,具体为: (1)公司本部授信额度 80,000 万元,授权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营销分公司(以下简称营销分公司)使用其额度开立银行承兑 汇票及其他低风险业务,由公司承担最终还款责任,担保方式为信用。 (2)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卖场)授信额 度 10,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信用。 (3)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授信额度 10,000 万 元,使用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市连锁)授 信额度 10,000 万元,使用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7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 220,000 万元。授信期限二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具体为: (1)公司本部授信额度为 155,000 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 款 125,000 万元,理财产品或债券投资额度 30,000 万元。 (2)公司本部以外的其他企业的授信总额度为 65,000 万元。授 信品种均为流动资金贷款,使用时由公司本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 信额度具体为超市连锁 30,000 万元,欧亚卖场 15,000 万元,吉林市 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长春欧亚集团通化欧亚购物中 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欧亚)10,000 万元。 3、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内蒙古分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 149,000 万元。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等信贷业务。具体为: (1)公司本部授信额度 108,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含)至三年 (含),担保方式为信用或抵押。 (2)欧亚卖场授信额度 20,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信 用。 (3)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授信额度 3,000 万元,期限为 一年,使用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授信额度 3,000 万元,期限为 一年,使用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通化欧亚授信额度 6,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使用时由公司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 (6)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 9,000 万元, 8 期限为三年,担保方式为抵押。 4、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40,000 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人行电票承兑、国内买方保理、商 票保贴、国内信用证,品种之间可串用,担保方式为信用,用于日常 经营周转,期限为一年。具体额度分配: (1)公司本部授信额度 5,000 万元,用于营销分公司日常经营 周转。 (2)欧亚卖场授信额度 20,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信用。 (3)超市连锁授信额度 15,000 万元,使用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 (4)营销分公司可申请办理余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国内卖方 保理业务,占用欧亚卖场和超市连锁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 行的授信额度。 5、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 计 100,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授信额度分配: (1)公司本部授信额度 55,000 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循环 贷款 45,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10,000 万元(出票人为营销分公司), 用途为采购商品,期限为三年(单笔不超过一年),担保方式为银行 承兑汇票 10%的保证金、敞口部分及流动资金循环贷款为信用。 (2)欧亚卖场授信额度 25,000 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循环 贷款,用途为采购商品,期限为三年(单笔不超过一年),担保方式 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超市连锁授信额度 20,000 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循环 9 贷款,用途为采购商品,期限为三年(单笔不超过一年),担保方式 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6、欧亚卖场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8,800 万元,授信品种为国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远期确认付款, 保证金比例 10%,期限不超过一年,用途为采购商品、支付装修款, 使用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第 1 项(3)-(4)款、第 2 项(2)款、第 3 项(3)-(5) 款、第 4 项(3)款、第 5 项(2)-(3)款、第 6 项授信额度使用时, 公司将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集团公司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提升工作效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董 事会同意对集团公司机构设置进行如下调整: 原机构设置为: “一部二室三中心”,即审计监察部、发展战略研究室、总经理 办公室、财务核算中心、经营策划中心、行政保障中心。 现调整为: “一室三中心”,即发展战略研究室、财务核算中心、经营策划 中心、行政保障中心。撤销审计监察部,设内审处、法规处,与总经 理办公室一起划归至行政保障中心。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