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集团: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3—012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以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
时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 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登载在 2023 年 4 月 29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鉴于部分银行授信已到期,董事会
同意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 91,000 万元人民币。
(一)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0,000 万元人民币,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
资、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商票贴现,期限为一年,长春欧亚卖
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卖场)提用全部额度,使用时由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63,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期
限为不超过三年期,具体额度分配:
1、公司本部综合授信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信
1
用;
2、长春欧亚居然超市有限公司综合授信 1,000 万元人民币,担
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综合授信 1,000 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综合授信 1,000 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8,000 万
元人民币,授信品种为国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远期确认付款,
期限不超过一年,用途为采购商品,超市连锁提用全部额度,使用时
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
行的授信总额度为 16,0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 2 款、第(三)项授信额度使用
时,公司将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
案》;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担保金额合计 36,000 万元,其中:
为控股子公司欧亚卖场综合授信担保金额 28,000 万元,为全资子公
司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
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担保金额 8,0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被担保人的
运营和资金运用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对上述
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同意: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
担保合同之日起,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
年,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2
详见 2023 年 4 月 29 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
上 海 证 劵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 ∥ www.sse.com.cn 的 公 司 临 时 公 告
2023-013 号。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综
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本次控股子公司欧亚卖场,为其联营企业长春欧亚神龙湾旅游有
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西欧亚神龙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山西神龙湾)综合授信担保金额 40,000 万元,实际为其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为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的需要;公司对山西神龙湾的资信和偿
还债务能力有所了解,其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稳定向好,具有偿债能
力,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
会因为本次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董事会同意: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
担保合同之日起,欧亚卖场为山西神龙湾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详见 2023 年 4 月 29 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
上 海 证 劵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 ∥ www.sse.com.cn 的 公 司 临 时 公 告
2023-014 号。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