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15
股票代码:600699 股票简称:均胜电子 编号:临 2017-012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2017年4月14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4日以电
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
会议由郭志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事先对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阅,并发表
意见如下:
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保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测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调整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调整实施主体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调整实施主体事项不会对该项目的正常实施
造成不利影响,有助于公司未来战略的顺利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备考合并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KSS Holdings, Inc.和Preh Car Connect Gmbh(原
TechniSat Digital Gmbh,Dresden)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Preh IMA Automation GmbH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于2017年5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
中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2名,同意股东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郭志明先
生、王晓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另1名监事将由公
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15 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郭志明,男,汉族,1959年生,浙江大学EMBA。现任宁波均胜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工会主席。曾任美国
陶氏化学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2、王晓伟,男,汉族,1976年生,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现任宁波均胜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律师。曾任浙江
同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