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业绩预告事项问询函的公告2017-05-17
股票代码:600699 股票简称:均胜电子 编号:临 2017-031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业绩预告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均胜电子
2017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28)。
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
于对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事项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7】055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需要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核实并披露,根据相关规
定,现将公司回复《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事项 1.请公司说明在距预告报告期截止日超过一个半月的情况下,即对
2017 年半年度业绩进行预测并披露的详细原因。
回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上半年销售收入预计实现
135 亿元,预计上半年归母净利润在 4.2–4.6 亿人民币,主要系公司 KSS 和 TS
项目并表及收购 KSS 和 TS 后整合效应显现且原有业务保持持续稳定增长所致。
公司将于近期开始逐步实施 Preh IMA Automation GmbH(以下简称“Preh
Automation”)的股权交割,交割所涉及流程和审议程序已经履行且披露。预计
本次 Preh Automation 股权转让实现的投资收益将会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业绩
产生较大影响,为具体衡量上述 Preh Automation 股权转让事项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业绩的影响,公司财务部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业绩情况进行了初步测
算,股权转让产生的投资收益预计在 1.9-2.2 亿之间。
综合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增长以及 Preh Automation 股权转让实现的投资
收益,预计 2017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
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150%到 1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6.1
亿元到 6.8 亿元)。
基于上述考虑,同时为避免公司 2017 年半年度业绩泄露引起公司股价波动,
公司决定第一时间披露《均胜电子 2017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对 2017 年半年度业绩进行预测并披露的理由充分,
具备合理性。
事项 2.请公司详细说明上述业绩预测的依据及计算过程,业绩大幅增长的
具体原因,是否包含非经常性损益等因素。
回复:公司财务部根据详尽的预算管理,包括中长期预算,年度预算以及
月度滚动预算管理以及每月 8 日各事业部上报的月度滚动预测数据,本次公司
的业绩预测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包含两部分,一是经常性业务保持持续的增长,
二是非经常性收益的实现。
经常性业务部分,公司第一季度销售收入 65 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 2.08
亿元,同比增长 72.18%;第二季度销售收入预计实现 70 亿元,上半年预计实
现销售收入 135 亿元,同比增长约近 130%,因此我们预计上半年归母净利润在
4.2–4.6 亿人民币之间。
非经常性业务部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在报告期内该部分股权出售产生
的投资收益预计在 1.9-2.2 亿之间。
综合上述两部分,公司预计上半年归母净利润在 6.1-6.8 亿之间。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测 2017 年半年度业绩的依据合理,业绩大幅增
长的主要原因为经常性业务保持持续的增长和非经常性收益的实现,业绩预测
计算过程科学、规范。
事项 3.业绩预测的报告期尚未到期,公司经营活动尚未结束,核算尚未完
成,请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核算惯例,详细说明披露上述业绩
预告是否合理、谨慎、客观。
回复:公司财务部根据详尽的预算管理,包括中长期预算,年度预算以及
月度滚动预算管理以及每月 8 日各事业部上报的月度滚动预测数据,对 2017
年半年度业绩进行预测并披露。但公司在对 2017 年半年度业绩进行预测并披露
时,公司的半年度经营活动尚未结束,半年度业绩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
此,本次披露缺乏足够的合理性、谨慎性和客观性。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严格规
范,确保公司信息披露更加合理、谨慎、客观。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交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严格规范,确保公司信息披露更加合理、
谨慎、客观。
事项4.请公司核实并自查在上述信息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并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回复:经公司核实并自查,在公司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披露前,公司
董事长兼总裁王剑峰先生根据增持计划于2016年12月28日-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了公司1,394,4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增持均
价33.06元/股,增持金额约46,103,282.05元,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控股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8);公司董
事长兼总裁王剑峰先生于2017年2月2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承接其均胜资管计划
所持有的公司3,407,047股股份,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
交易承接其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0)。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
增公告披露前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规定,并不存在利用本次业绩
预告事项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