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均胜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2015 年 8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 1832 号) 核准,宁波均胜电子 股 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普通股 (A 股)股票 53,224,98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1.20 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8,369,639.6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29,453,224.98 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8,916,414.62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 普通合伙)对截止 2015 年 8 月 31 日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 况进行了审验,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31170001 号《验资报 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7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收购 Quin GmbH 剩余 25%股权的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宁波均胜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电 1 子”) 。 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将收购 Quin GmbH 剩余 25%股权的募集资金人民 币 171,250,964.62 元注入汽车电子,完成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调整实施主体事项。 2018 年 1 月 5 日,汽车电子将募集资金 171,250,964.62 元用以结算 Quin GmbH 剩余 25%的股权收购款。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Quin GmbH 剩余 25%股权完成 交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4) ,对 Quin GmbH 剩余 25%股权完成交割的 事项进行了披露。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 等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 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办理完毕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具体如下表所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状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 3901110029200202143 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 3901110029200162217 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398772072903 已注销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新区支 39417001040009594 已注销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33150199503600000585 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 3901110029200025112 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 2015 年度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人 民 币 1,098,916,414.62 元 , 其 中 2018 年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使 用 人 民 币 171,250,964.62 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 1 和附表 2。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节余募集资金为存放银行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 9,877.31 元,已将其转入自有账户。 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 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调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 意将收购 Quin GmbH 剩余 25%股权的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变更为汽车电子。公司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海通证券就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调整实施主体事项有关事宜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调整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发表了无异议意见。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5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项目调整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14),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 目调整实施主体事项进行了详细披露。 2017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项目调整实施主体的议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16 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将收购 Quin GmbH 剩余 25%股权的募集资金人 民币 171,250,964.62 元注入汽车电子,即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调整实施主体事项已 经完成。 2018 年 1 月 5 日,汽车电子将募集资金 171,250,964.62 元用以结算 Quin GmbH 剩余 25%的股权收购款。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Quin GmbH 剩余 25%股权完成 交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4),对 Quin GmbH 剩余 25%股权完成交割的 事项进行了披露。 2、募投项目对外转让 公司 2018 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4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 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 不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 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结论性意见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的情形。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海通证券对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5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9,891.641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125.096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5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9,891.64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2.28%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是否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 诺投入金额 入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 (4)= 用 现的效益 预计 生重大 变更 (1) 金额 (2) 金额的差额 (2)/(1) 状态日期 效益 变化 (3)= (2)-(1) 收购 Quin Gmbh 65,943.2415 65,943.2415 65,943.2415 17,125.0965 65,943.2415 100.00 2015.01.27 567.0026 否 否 100% 股权 宁波均胜普瑞工业自 动化及机器人有限公 18,5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司"均胜普瑞工业机 器人"项目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5,448.4000 38,948.4000 38,948.4000 38,948.4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09,891.6415 109,891.6415 109,891.6415 17,125.0965 109,891.641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18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8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公司2018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2018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利息收入人民币9,877.31元,已将其转入自有账户。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6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8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计划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 对应的原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入 本年度实 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金额 (%)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可行性是否发 目 项目 投入金额 金额(2) 现的效益 总额 (1) (3)=(2)/(1) 态日期 效益 生重大变化 收购 Quin 收购 Quin GmbH GmbH 65,943.2415 65,943.2415 17,125.0965 65,943.2415 100.00 2015.01.27 567.0026 否 否 100%股权 100%股权 合计 - 65,943.2415 65,943.2415 17,125.0965 65,943.2415 - - - - - 2017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调整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海通证券于2017年4月14日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调整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发表了无异议意见。 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调整实施主体的公 告》。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具体募投项 2017年5月5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调整实施主体的 目) 议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将收购Quin GmbH 剩余25%股权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71,250,964.62元注入 汽车电子,即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调整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完成。 2018年1月5日,汽车电子将募集资金171,250,964.62元用以结算Quin GmbH 剩余25%的股权收购 款。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Quin GmbH剩余25%股权完成交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4) ,对Quin GmbH剩余25%股权 完成交割的事项进行了披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7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中华 吴志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