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二〇年四月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声 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 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特别提示 1、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取得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上市公司将向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 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 产品账户)、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 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 原则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 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 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确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同时根据中 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 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 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若按目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最高不超过 371,178,919 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 询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量。 5、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00 万元(含 250,000.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212,400.00 18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 70,000.00 合 计 282,400.00 250,000.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 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 整。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资金需求,不 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6、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相关监管机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 规定。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 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 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9、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进一步完善了利润分配决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未来 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每股收益短期内存在下降的风险,公司 原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 开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了相应措施,且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 诺;但所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和作出的承诺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特 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六节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9 一、公司基本情况 .................................................................................................... 9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 9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 13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5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5 六、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6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7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17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17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23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可行性结论 ...................................................................... 24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25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 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 2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变动情况 .............................................................. 26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 竞争等变化情况 ...................................................................................................... 27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 27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 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27 第四节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 28 一、新冠疫情造成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 28 二、汽车产销量下滑对行业及公司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 28 三、经营风险 .......................................................................................................... 28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四、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 30 五、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审批风险 .............................................................. 31 第五节 发行人利润分配情况 ................................................................................... 32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32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 35 三、未来的股东回报规划 ...................................................................................... 36 第六节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 ........... 39 一、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 .......................................................... 39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 41 三、董事会关于选择本次非公开发行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 41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 43 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 44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具体承诺 ...................................................................... 45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释 义 本预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预案、预案 指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均胜电子/公司/本公 指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发行人 本次发行、 指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 均胜集团 指 均胜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 指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监事会 指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最近三年 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 舍五入造成的。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600699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成立时间 1992 年 08 月 07 日 法定代表人 王剑峰 注册资本 1,237,263,065 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 99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 99 号 公司类型 股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33020060543096X6 代码 电子产品、电子元件、汽车电子装置(车身电子控制系统)、光电机一体化 产品、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放声设备、汽车配件、 经营范围 汽车关键零部件(发动机进气增压器)、汽车内外饰件、橡塑金属制品、汽 车后视镜的设计、制造、加工;模具设计、制造、加工;销售自产产品; 制造业项目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 1、面对汽车产销量下滑,国家出台一系列行业支持政策 中国汽车工业起步于上世纪 50 年代,自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 汽车工业进入了产销规模与市场容量迅速扩张的时期。汽车产销量从 2011 年的 1,842 万辆和 1,851 万辆增长至 2017 年的 2,902 万辆和 2,888 万辆,年均复合增 长率分别为 7.87%和 7.70%,在这期间,汽车产销量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 2018 年和 2019 年,我国汽车行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受中美贸易摩擦、环 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的影响,承受了较大压力。其中 2018 年汽 车产销量分别为 2,780.9 万辆和 2,808.1 万辆,同比下降 4.16%和 2.76%;2019 年, 汽车产销分别为 2,572.1 万辆和 2,576.9 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 7.5%和 8.2%。 9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最近两年国内汽车工业产销量呈现下降的趋势,但其整体仍维持在较高水平,产 销数量自 2009 年以来连续十一年蝉联全球第一。2019 年我国千人汽车拥有量为 173 辆,在全球排名第 17 位,我国人均汽车保有量仍有较大上升空间。 面对汽车产销量下滑的情况,我国陆续出台了支持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19 年以来,深圳、广州、杭州、海南、贵阳等地均出台了相关放松限购政策,并逐 步放开号牌。2020 年 2 月 3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 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提到要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 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随着 新冠疫情逐步平稳,汽车刚需人群逐步扩大,为支持汽车行业恢复,我国将加大 对汽车行业的支持力度,目前限购政策的放松将进一步刺激消费需求,从而有利 于保持汽车行业的稳定发展。 2、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空间较大,有助于带动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发展 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战略产业方向之一,近几年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新能源 汽车产销量从 2013 年的 1.7 万辆和 1.8 万辆增长至 2018 年的 127 万辆和 125 万 辆,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136.96%和 133.48%,产销量呈现爆发式增长。2019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124.2 万辆和 120.6 万辆,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2.3%和 4.0%,呈现负增长趋势。 根据工信部 2019 年 12 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 (征求意见稿),到 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新能源汽车 销量占比达 25%左右。而目前,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全部汽车销量的比例仅为 4.68%。新能源汽车行业是国家坚定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2020 年 3 月 31 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延长 2 年,取消“限行限购”、免除“购置税”、延长购置补贴等政策的出台为新能 源汽车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将有效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从而带动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发展。 3、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核心技术逐步突破,积极参与全球整车厂商全球采 购行列 10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1)国际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发展趋势 由于全球汽车市场对汽车安全、舒适、节能和环保的要求不断提高,法规标 准日益严格,汽车产品日益个性化、多样化,新产品的技术含量加大、推出速度 加快,致使汽车产品生产成本上升,竞争加剧。随之,整车厂商对汽车零部件供 应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汽车零部件产品安全精密化、环保节能与轻量化、 生产专业化、产业转移及全球采购成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2)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趋势 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全球汽车工业的发展历程表明,发达经济体 汽车零部件的产值规模一般是整车的 1.7 倍。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总产值约占 整车总产值的 90%,未来随着我国汽车产量、保有量以及汽车零部件出口的增加, 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仍蕴含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巨大的市场机遇。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支持下,以国内整车厂商为中 心的汽车零部件配套体系日益完善,汽车零部件企业研发投入不断增加,一批自 主创新能力强、产品竞争力较高的自主品牌民营企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涌现出 一些具有较大规模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产业规模化、集群化特征日益突显。 在汽车零部件产业快速发展的进程中,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竞争力较高的 自主品牌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公司通过敏锐的市场反应能力和灵活 的企业治理结构,以贴近市场需求、性价比较高的产品逐渐进入汽车供应链配套 体系,稳步扩大在国内外市场。面对此次新冠疫情,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 司充分利用高端制造领域的积累和深耕汽车和电子行业的优势,快速引进外科医 用口罩和防护工具生产线,支援全球抗疫。公司被认定为宁波市疫情防控重点保 障物资生产企业(第一批),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均胜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宁 波市应急物资生产重点企业(第二批)。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 1、抓住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 国际汽车厂商推行的整车制造的全球分工协作战略与汽车零部件的全球采 购战略,为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提供了市场需求和发展机遇。均胜电子通过创新 11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升级和多次海外并购和整合,已实现技术和产品的转型升级和全球化的战略目标, 在汽车电子领域的实力得到很大提升。公司在全球汽车供应体系中已具备了较大 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随着公司与各大整车厂商合作的不断加深,客户对公司的技 术和产品愈加认可,公司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构筑了较高的竞争壁垒。 本次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主要用于新能源电池管理系统和智能 座舱电子产品的产能扩充。通过多年时间的发展,公司在汽车电子产品领域已形 成很强的竞争力,具体表现为:在新能源汽车充放电和控制领域,公司自主研发 了电池管理系统、电池整包 Pack、无线充电和高压快充模块等行业标杆产品, 陆续获得保时捷、大众、奔驰等客户的新能源电池管理系统订单;在智能座舱电 子领域内,公司的汽车电子业务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目前已具备为客户提供智 能座舱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已成为大众、宝马、奔驰、福特、通用、特斯 拉等国际知名整车厂商的核心合作伙伴。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的实施,公司将继续研发 新一代汽车电子类产品,引进先进生产设备,提升生产工艺水平,进行汽车电子 产品产能的扩充,并通过生产规模的扩大,满足主机厂商多样化的需求,进一步 提高公司相关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中的市场占有率。 2、突破现有产能瓶颈,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统计,中国汽车电子市场规模由 2015 年的 3,979 亿元 增长至 2018 年的 7,049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1.00%。在汽车电子及相关零 配件产业高速增长的背景下,2018 至 2019 年期间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均接近饱和, 公司的现有产能已不能适应客户订单的增长,特别是在 2019 年获得客户较大规 模订单后,现有产能规模制约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在原有智能汽车电子 产品的基础上进行产能扩充,可以进一步拓展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3、提高公司的产品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技术创新体系,紧密围绕公司的主 营业务,对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 项目建成后,公司将通过先进的研发检测设备、完善的研发环境及研发基础设施, 12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不断增强公司在智能汽车电子领域的研发能力;同时公司也将继续招聘优秀的管 理人才和技术人才,扩大研发人员的队伍,优化技术研发中心管理体系,完善企 业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巩固公司在 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加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流动站)的建设。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 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 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 得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 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13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 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同时根据中国 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 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 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若按目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最高不超过 371,178,919 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 询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量。 (六)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不超过 250,000.00 万元(含 2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212,400.00 18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 70,000.00 合 计 282,400.00 250,000.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 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 整。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资金需求,不 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14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七)限售期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 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相 关监管机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 定。 (八)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 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十)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 投资者,采用竞价方式进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各自控制的企业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认购,因此本次发行不构成公司与前述主体之间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 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 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剑峰先生持有均胜集团 52.50%的股权,为 均胜集团的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持有公司 38.54%的股份,实际控 制人王剑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66%的股权,王剑峰先生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 41.20%的股权。 15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最高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的 30%,即 371,178,919 股,若按目前股本测算,发行完成后王剑峰先生直接及 间接控制公司的股权比例最低将不低于 31.69%,王剑峰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上述王剑峰先生发行后的持股比例系根据本次发行股数上限进行测算,具 体的发行数量将在证监会的核准范围内,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和实际发行时的 发行价格确定。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2020 年 4 月 21 日,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 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在未取得以上全部批准和核准前,上市公司不得实施本次发行。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申报批准 程序。 本次发行能否获得上述批准和核准以及获得上述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 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250,000.00 万元(含 2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212,400.00 18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 70,000.00 合 计 282,400.00 250,000.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 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 整。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资金需求,不 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高新区冬青路 555 号新工业城,项目规划实现年 产新能源电池管理系统 90 万件,智能座舱电子产品 1,420 万件(其中空调控制 系统 1,070 万件、驾驶控制系统及中控面板 350 万件),项目建设期 36 个月,投 资总额为 212,40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80,000.00 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普瑞均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二)项目主要产品 1、新能源汽车电池管理系统 新能源汽车电池管理系统(BMS)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保证 动力电池使用性能、安全性和寿命的关键。BMS 的主要功能包括电池参数监测、 电池状态估计、在线故障诊断、充电控制、自动均衡、热管理等。 17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凭借在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充电、配电、放电领域的多年积淀,公司自主开 发的电池管理系统已成为行业标杆产品之一。本次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 目投产后将释放 90 万件/年的新能源电池管理系统产能,将配套供应给大众基于 模块化电驱动(MEB)平台的量产车型、奔驰新一代电动化平台车型等公司核 心用户,以满足其战略转型后相关电动化平台的产能需求。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 管理系统产品示例如下: 大众 MEB 平台 大众 ID.系列 2、智能座舱电子产品 (1)空调控制系统 汽车空调控制系统主要用于调节车内温度、湿度、空气流量和清洁度等,以 调整车内空间环境至驾乘人员适宜的状态。汽车空调控制系统主要由面板、内部 结构件和电路部分等组成,就技术工艺而言,面板表面处理技术、软件控制算法 逻辑、传感器及电路控制精度是决定汽车空调控制系统品质的主要因素。本次智 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投产后,公司将实现 1,070 万件/年的空调控制系统 生产,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细分市场的竞争力。 公司空调控制系统产品示例如下: 18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保时捷汽车空调控制系统 宝马汽车空调控制系统(BMW X5) 福特汽车空调控制系统 奥迪空调控制系统(Audi TT) (2)驾驶控制系统与中控面板 驾驶控制系统一般指汽车上除空调控制相关功能部件外其它操作部件,主要 包括:仪表盘(尤其是中控台)的操作系统、方向盘控制开关、转向柱上的开关、 座椅控制元件、车门控制元件、车顶控制系统以及后座控制系统等,主要功能在 于协助驾乘人员实现驾驶等有关控制。本次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投产 后,公司将释放 350 万件/年的驾驶控制系统与中控面板产能,公司市场占有率 将获得进一步提升。 公司驾驶控制系统与中控面板产品示例如下: 19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中央控制系统(宝马 X5/X6/X7) 中控面板(Lincoln MKC) 仪表面板 多功能方向盘开关 (三)项目建设可行性及必要性 1、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1)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顺应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 新能源汽车不仅是动力系统的革新,更是整个汽车产业链端的重塑。作为国 内最早布局汽车电动化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之一,公司一直保持着在该业务领域 内的领先地位,通过多年时间发展,已初步具备了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完整充放电 系统级解决方案的能力,目标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充放电管理系统市场份额 的领先者。本项目拟投资的新能源电池管理系统将配套供应给大众基于模块化电 驱动(MEB)平台的量产车型、奔驰新一代电动化平台车型等,以满足客户在 战略转型后相关电动化平台的产能需求。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与整车厂 商在新能源电池管理系统领域实现深度合作,进一步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 (2)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突破现有产能瓶颈,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作为全球领先的汽车安全系统及汽车电子产品零部件供应商,公司目前产能 较为饱和,订单充足,公司现有的产能水平已经无法适应日益增长的客户需求, 制约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如果公司产能无法实现有效扩张,产品的供需矛盾将 20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会日益突出,产能不足将成为未来制约公司的发展瓶颈。因此,本次在国内智能 汽车电子产品的基础上进行产能扩充,有利于公司扩充中国区域产能,提升公司 产品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3)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 近年来,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及服务、精准的全球战略规划以及领先的技术 水平,在自动驾驶、新能源汽车和车联网等热点领域,实现了在近十年间营业收 入端百倍的增长。2011 年至今,均胜电子先后收购了老牌汽车电子公司德国普 瑞、德国高端内饰件供应商 Quin、美国知名汽车安全系统供应商 KSS、智能车 联领域专家德国 TS 以及前全球第二大汽车安全供应商高田的优质资产。通过企 业创新升级和海外并购,公司已实现全球化和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在全球汽车 产业链具有了较大影响力。随着公司与各大整车厂商合作的不断加深,客户对公 司的技术和产品愈加认可,公司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构筑了较高的竞争壁垒。 通过本次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的实施,公司将继续研发新一代汽 车电子类产品,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提升生产工艺水平,实现生产规模的 扩充,并通过生产规模的扩大,满足汽车整车厂商多样化的需求,打造良好的品 牌形象,进一步提高公司相关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知名度和占有率。 (4)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丰富公司的产品类别,提升产品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还能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丰富产品类别,提升技术创新体系, 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对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 和工程化研究开发,抓住国际主流汽车智能电子技术的发展方向,及早进行产品 与技术储备,实现公司现有的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和关键技术的成 果转化,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项目建成后,公司将购买先进的生产 制造设备,生产、检测设备,不断增强公司在智能汽车电子领域的产品竞争力; 同时公司也将继续招聘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扩大生产研发人员的队伍, 优化技术研发中心管理体系,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5)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优化财务结构,确保在复杂的市场竞争环境 21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中处于主动地位 公司所属的汽车电子制造业具有资本密集型的特性,且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 前装市场,在前装市场上合作的汽车整车厂商通常处于相对强势地位,与其结算 的货款有一定的账期,公司未来开发新客户、扩大经营规模对资金有一定需要。 通过本次补充运营资金,将增强公司与国际厂商的竞争优势,更有利于发挥公司 在境内的本土优势,抓住发展中的机遇,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公司和产业进 一步的升级。 2、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补充流动资金后,有利于增加现金储备和提高流 动性,降低财务风险,提升盈利水平,提高持续发展能力。 (2)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具有治理规范、内控完善的实施主体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 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 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检查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 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项目投资概算 序号 投资内容 拟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1 建设装修/产能扩建 49,200.00 49,200.00 2 硬件投资 98,600.00 98,600.00 3 软件投资 11,000.00 11,000.00 4 研发支出 21,400.00 21,200.00 5 预备费 4,800.00 - 6 铺底流动资金 27,400.00 - 合计 212,400.00 180,000.00 22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五)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13.18%, 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7.55 年,经济效益良好。 (六)项目核准情况 本项目实施地点为公司原有土地,不涉及新增土地相关报批事项。截至本预 案公告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政府部门项目备案及环评审批手续正在 办理中。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 司未来整体战略方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募投项目建 成投产后,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将有效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市场占有率,进 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公司的资本实力与资产规模将得到提升,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有助于提高公司 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本金增加,总资产、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资产 负债率进一步降低,资金实力得到有效增强,有助于公司提高偿债能力、节省财 务成本、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改善资本结构。随着募投项目的建成,公司盈利 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发展潜力也会随之增强;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资本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均将得到增强,持续经 营能力将获得提升。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 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会受到一定影响,但从中长期来看,随着项目陆续产 生效益,公司收入和利润水平将逐步上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及盈利稳定性将不断 增强。 23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可行性结论 综上,经过审慎分析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备必要性 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整体竞 争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重要支 撑和保障。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24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 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 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业务变化情况及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 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 对公司现有资产的整合,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及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若公司在未来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法 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本总额将增加,股东结构将发生一定变化,本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根据相关约定、规定和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修订《公 司章程》涉及股本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除前述外,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公司尚无其他修改或调整《公司章程》的 计划。 (三)股东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计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 对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00 万元。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剑峰直接持有公司 2.66%的股权,并通过均 胜集团间接控制公司 38.54%的股权,王剑峰以直接、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41.20% 的股权,按本次发行数量最高上限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控制的公司 25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股份合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最低不低于 31.69%,王剑峰仍为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 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五)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智能汽车电子产品 产能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变动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长,资产负 债率和财务风险将有所降低,公司的财务结构将进一步改善,资本实力得到增强。 此外,将有效提高公司的利润水平,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即时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 无法即时产生效益,因此不排除公司每股收益短期内将被摊薄的可能。 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提升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管 理系统及智能座舱电子产品领域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本次发行将有助于公司 增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及汽车电子领域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资本实力显著增强,有利于 公司的后续发展和盈利能力提升。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公司资本实 力将得以提升;在资金开始投入募投项目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将大幅增 26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加;在募投项目建成运营后,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将得以加强,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将得以增加,从而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 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造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 务关系、管理关系发生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新的同业竞争和其他新的关 联交易。 同时,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 规定,确保本公司依法运作,保护本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不受损害。本次发行将 严格按规定程序由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及时、准确、完整地披 露相关信息。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不存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违规占用本 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形,亦不存在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进 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 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 况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9.95%。本次发行完成后,公 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所提高,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 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资产负债比率过低、财务成本 不合理的情况。 27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第四节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新冠疫情造成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目前全球新冠疫情严峻,宏观经济面临较大的压力,汽车生产和销售受宏观 经济影响较大,汽车产业与宏观经济波动的相关性明显,全球及国内经济的周期 性波动都将对我国汽车生产和消费带来影响。 公司的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为整车厂配套的汽车安全系统、汽车电子系统等 零部件的销售。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公司充分利用高端制造领域的积累和深耕汽 车和电子行业的优势,快速引进外科医用口罩和防护工具生产线,支援全球抗疫。 公司客户大多数是国内外知名整车厂商,包括宝马、戴姆勒、大众、奥迪、通用、 福特、丰田、本田、日产等,公司市场表现稳定,经营业绩良好,如公司主要客 户经营状况受新冠疫情和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大,将对公司产生一定的不利影 响。 二、汽车产销量下滑对行业及公司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2019 年,全球汽车产量 8,731.07 万辆,相较于 2018 年 9,563.46 万辆,同比 下滑 8.70%;2019 年,我国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2,136 万辆和 2,144.4 万辆,产 销量同比分别下降 9.2%和 9.6%。受宏观经济以及居民收入水平等方面的影响, 我国乘用车产销在 2018 年出现近十年来首次下滑情况。在目前全球宏观经济具 有较大不确定的情况下,整车厂商面临销量下滑、竞争加剧、成本控制等方面的 压力,将对汽车零部件企业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公司具有稳定的客户群体、较大的经营规模、雄厚的研发和技术水平等优势, 公司产品市场份额具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但如果未来下游整车制造业发展速度减 缓,全球汽车产销量持续下滑,将对公司未来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一)经营整合的风险 公司在一系列的收购兼并后积累了一定的整合与管理经验,特别是公司完成 高田优质资产收购后,均胜安全系统已成为全球第二大汽车安全零部件供应商, 28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在全球超过 20 个国家拥有销售、工程和生产运营的分支机构。通过并购和整合, 公司已形成较好的协同效应。 目前公司在整合过程中,面临海内外企业文化差异、管理成本较高、订单及 客户流失、管理团队不稳定等整合风险,公司能否根据不同标的企业的特点充分 发挥企业竞争优势,并将其与公司原有业务有机结合产生良性协同效应,仍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因整合而发生的费用将会影响公司后续的盈利能力。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在汽车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加的情况下,整车竞争带来 的降价压力将进一步向零部件企业传递,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会使公司面临 制造成本上升的压力。近年来,公司的原材料如电子元器件、芯片、塑料等价格 存在一定的波动。由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毛利率水平。若主要 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公司将面临营业成本上升、毛利率水平下降等风险,进而 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目前已经利用各子公司的供应商渠道,整合全球采购资源,提升公司在 采购领域的整体议价能力,尽量降低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不利因素,从而提高 公司对原材料波动、上下游波动和地区市场波动的抗风险能力。如果未来原材料 价格出现大幅上升,而公司无法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或对产品售价的调整不及时, 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和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三)海外市场税收、贸易摩擦的不确定性风险 作为全球化公司,外销市场政策、税收等变化对公司整体影响较大。目前公 司外销市场面临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税收政策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已实现了全球 化的业务布局,中美贸易摩擦对于公司整体业务影响相对有限。但如果未来国际 贸易摩擦持续进行并升级,公司无法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来 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带来的关税政策变动,将对公司的外销收入和盈利水平将会带 来较大的不利影响。 (四)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通过全球业务布局努力控制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影响。因中美贸易摩 擦的影响,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出现了一定的波动,将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带 29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来一定的影响。未来公司将通过一系列整合和工具来降低该方面的风险。另外在 合并报表过程中,因需要进行货币转换,会对最终的财务数据产生一定的影响。 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盈利水平存在因汇率波动 而引致下降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一)产能未及时消化导致的盈利能力下降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年产新能源电池管理系统 90 万 件,智能座舱电子产品 1,420 万件(其中空调控制系统 1070 万件、驾驶控制系 统及中控面板 350 万件)。公司为应对本次新增产能,已制定客户开拓计划及产 品推广安排。公司已在本次扩产的电池管理系统、中控面板和空调控制器产品领 域中积累了一批较为稳定的客户,包括大众、福特、吉利、通用等,具有良好的 销售前景。但如果公司不能较好地开拓市场,实现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将可能 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公司在新能源方面的业务布局,将有利于公司实现与大众、 戴姆勒、吉利等重要客户的进一步合作,有效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核 心竞争力,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尽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建立在充分 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并经过可行性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中美贸易摩 擦、市场环境、汽车产销、业务管理及整合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项目的 实施,从而影响公司的预期收益。此外,项目实际建成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产 品的市场接受程度等都可能与公司的预测存在一定差异,从而影响预期投资效果 和收益目标的实现。 (三)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成功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到取得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公司净利润 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 30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 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五、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审批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股东大会的同意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 得监管机构的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1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第五节 发行人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 监会公告[2013]43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规定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 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但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 发展的前提下,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 当进行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比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控股子公司每 年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按照前述规定执行。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2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4、公司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条件: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超 过公司股本总数 120%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 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 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 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 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根据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需与 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 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 计划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在审议公 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分别经 公司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外部监事(如有)同意,方能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 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 之一以上同意。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 数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在召开审议分红的股东大会上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股 东大会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 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应该征询监事会的意见, 33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并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 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如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 况发生较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 过程中,与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充分讨论,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 在审议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 意,并分别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外部监事(如有)同意, 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提交股东大会 的议案中详细说明、论证修改的原因,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修 改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且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调整原因。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安排 网络投票。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 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 上同意。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 公司经营亏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 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 补以前年度亏损;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 34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 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 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2017 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以截至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6 月 7 日公司总股本 949,289,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4,928,900.00 元。 2、2018 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以截至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7 月 26 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 71,958,239 股后的股份数量 877,330,7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共计转增股本 350,932,304 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将增加至 1,300,221,304 股。 2018 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71,958,239 股,支付的 现金总金额为 1,801,064,356.53 元(含手续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公司 2018 年已实施的股份 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 2018 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3、2019 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9 年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 份数量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按 照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37,263,06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9,000,000 股后的股本基数 1,228,263,065 股计算,公司 2019 年拟派发现金红利 35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85,978,414.55 元(含税)。 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预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未实施。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占比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占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 分红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税) 的净利润 润的比率 2019 年 8,597.84 94,005.67 9.15% 2018 年 180,106.44 131,798.98 136.65% 2017 年 9,492.89 39,587.03 23.9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 198,197.17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65,391.68 净利润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最近三年年均归 74.68%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注:公司 2019 年现金分红数额以 2019 年度分红方案为依据,在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 布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 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截至本预案公告日,2019 年现金分红尚 未实施。 三、未来的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作出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为充分维 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 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关于股利分配原 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经征求公司独立董事和股东 意见,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并制定股东未来分 红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的具体回报规划如下: 1、未来三年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36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控股子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方式 分配利润按照前述规定执行。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是指需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达到以下情形之一: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37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不易 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原则上公司应按年度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也可以根据公司当期 的经营利润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8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第六节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拟定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公司的相关主体就保证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 (一)测算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 营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0 年 9 月末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用 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0,000.00 万元,发行价格以 2020 年 4 月 20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80%,即 16.11 元/股进行测算,测算的发行数量为 155,183,116 股。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总额将以 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数量为准,由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 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假设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在上年同期的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 10%的业绩变 动幅度测算。 39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6、在预测公司 2020 年末总股本时,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同时仅考虑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如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 7、假设公司 2020 年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 利润分配方案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实际分红以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准。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 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2020 年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 况、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发行人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 2020 年度每股收益指标 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股) 1,237,263,065 1,237,263,065 1,392,446,181 假设一: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与 2019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94,005.67 94,005.67 94,005.67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00,587.25 100,587.25 100,587.25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7 0.77 0.7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7 0.77 0.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82 0.82 0.79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82 0.82 0.79 收益(元/股) 假设二: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94,005.67 103,406.24 103,406.24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00,587.25 110,645.98 110,645.98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0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7 0.84 0.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7 0.84 0.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82 0.90 0.87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82 0.90 0.87 收益(元/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相关规 定进行计算。 从上表测算可见,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尚未显 现,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成功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 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到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公司 净利润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 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 三、董事会关于选择本次非公开发行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250,0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212,400.00 18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 70,000.00 合 计 282,400.00 250,000.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 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 41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整。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资金需求,不 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说明 1、本次非公开发行必要性说明 (1)满足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的需要 得益于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扶持及技术发展,国内新能源汽车发展迅猛。根据 “十三五”规划,到 2020 年,产值规模达到 10 万亿元以上,我国新能源汽车实现 当年产销 200 万辆以上,累计产销超过 500 万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在保持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先发优势,抓住新能源汽车市 场的发展机遇,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突破现有产能瓶颈,提升盈利能力 目前公司汽车电子产品产能较为饱和。随着公司市场开拓力度的不断增大, 公司品牌竞争力的不断增强,公司对扩产能的需求愈加突出。本次智能汽车电子 产品产能扩建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突破现有产能瓶颈,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本 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能够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3)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财务结构 本公司所属的汽车电子制造业具有资本密集型的特性,公司未来开发新客户、 扩大研发、经营规模对公司资本实力有较高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募投项目对资金的需求,有利 于公司优化财务结构、扩大业务规模,以更好地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市场变化。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年产新能源电池管理系统 90 万件,智能 座舱电子产品 1,420 万件(其中空调控制系统 1070 万件、驾驶控制系统及中控 42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面板 350 万件)。公司在智能汽车电子产品领域深耕多年,已积累了包括大众、 宝马、戴姆勒、福特、吉利、通用、沃尔沃等一批稳定的客户,具有充足的人才、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积累,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 (2)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补充流动资金后,有利于增加现金流储备,降低 财务风险,提升盈利水平,提高持续发展能力。 (3)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具有治理规范、内控完善的实施主体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 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 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检查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 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 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是汽车安全和汽车电子领 域的全球顶级供应商。本次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现 有主要业务中的汽车电子产品的扩产需求。公司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均用于主营 业务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公司具备保障项目成功实施相应 的生产经验和管理能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项目的成功实 施,将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效益。 (二)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均用于现有主营业务,公司目前具备本次募投项目 相关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具体如下: 43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1、人员方面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技术服务提供商,经多年的国际化发 展,公司已培养了一支国际化和多元化的管理、研发和生产团队,为公司后续的 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国内研发技术、生产、销售、管理团队的日渐成熟, 公司已具备独立承接全球项目的能力。因此,公司目前的管理、研发和生产人员 储备,能够满足本次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的实施。 2、技术方面 公司专注于汽车电子、汽车安全、功能件产品研发的技术积累和标准化,确 保了公司的创新实力。公司在多年经营过程中,顺应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始终 将技术开发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核心要素,持续不断地加大研发投入,始终坚持 产品实现过程的垂直整合,研发、制造过程均自主完成,保证了公司拥有领先的 技术创新能力、研发和生产的核心技术、面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反应能力以及杰出 的成本控制能力。本次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均系对原有业务产能的扩 张,公司已具备相关的技术储备。 3、市场方面 公司密切跟踪全球汽车行业和市场变化趋势,积极把握汽车电子化、智能化、 网联化、新能源化的产业方向,优化产品及客户结构。公司主要客户已涵盖奥迪、 宝马、戴姆勒、大众、通用、福特、特斯拉、保时捷等高端整车厂商,是德、美、 日等国主要整车厂商与国内各大汽车品牌的长期合作伙伴,公司通过对优质客户 的开拓,能够有效消化本次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扩充的产量。 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一)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产能规模进一步提升、增加资金储备、抵御市 场竞争风险、提高综合竞争实力。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经营效率和盈 利能力,降低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44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 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使用规范,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 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督。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借助多年的成功跨国运营经验,积极进行全球性的资源整合,利用公 司技术、质量、品牌、管理、客户资源等优势,进一步加强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推动公司稳健发展。同时,加强企业内部成本控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 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四)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 监会公告[2013]43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广 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建立更为 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具体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和实 际控制人王剑峰的相关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45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 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6、自承诺人承诺出具日起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若中国证监 会关于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 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承诺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均胜电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均胜电子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6 均胜电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之盖章页)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