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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均胜电子: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2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监事会工作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对股
        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
        司依法合规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事项进行
        了认真监督检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会议的次数                                      7次

     监事会会议情况                              监事会会议议题内容

                           1、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4、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6、关于预测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九
                           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8、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子公司购买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9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九
                           1、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9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
                            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9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九 1、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九
                            1、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关于公司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议案
2019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九 2、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团队对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其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进行资产交易的议案


2019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九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二、监事会监督履职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运行情况及公司日常经营等方面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管理,逐步完善内部
        控制制度,公司运行情况良好。2019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项决策程序和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未发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
        2018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以
        及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告的编制符
        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
    公司已全面实施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还拟定了《道德合规与
信息安全工作制度》、《高管的离任审计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公司所做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充分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监事
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
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实际情况,
已经建立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
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遵守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进行披露,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和临时公告客观公正,如实反映了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诉,公司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关联交易的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公司 2019 年发生
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价格公允,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的监督
    监事会长期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
解,认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能够积极履行以往作出的承诺,对于设
定期限的承诺能按约定及时履行;对于需长期履行的承诺,如避免同业竞争及规
范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持续履行,未出现违反承
诺的现象。
(七)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2019 年度对外担保均为
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用于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没有对公司独
立性和正常经营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
东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风险可控,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八)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监督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确定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定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后不会
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部分股份
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进一步调动与发挥公司员工的
积极性和创新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
者权利的情形。
(九)利润分配方案的监督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
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符合公司的
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会计政策变更的监督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
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已经建立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将参与
定期报告编制、知悉公司业绩预告数据、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分红送转方案以及
董事、监事变更的相关人员均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确保公司在相关事项披
露前,相关内幕信息不以任何形式向外界透露。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没有在影响
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工作计划
    在新《证券法》实施的背景下,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以财务监督、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为核心,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职情况,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行情况及公司日常经营等方面进行监督,
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通过召开监事
会工作会议及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
和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继续
加强自身学习,通过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丰富专业知识,
提升业务水平,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
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特此报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