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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均胜电子: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0-04-22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前,收
到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材料,我们对会议材料进行了仔细研究,现就
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测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方案系公司正常经营中的交易事项,符合
公司发展需要与公司战略要求,能够提升公司的整体业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上
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关联交易定价
符合公允价格的要求和相关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到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前认可意见
    基于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
订版)》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方案合理、切
实可行,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2、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市场现状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
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