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04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0-069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清逸路 99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95,399,22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3.81%
份总数的比例(%)
注: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59,084,624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陈伟先生、朱天先生、魏云珠女士以及陈宜
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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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594,841,718 99.9063 557,505 0.0937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595,313,938 99.9856 85,285 0.0144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591,438,165 99.3347 1,113,052 0.1869 2,848,006 0.4784
4、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3
(%) (%)
A股 591,434,865 99.3341 1,085,952 0.1823 2,878,406 0.4836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序号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
1 85,123,977 99.3493 557,505 0.6507 0 0.0000
担保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
2 85,596,197 99.9004 85,285 0.0996 0 0.0000
程》的议案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
3 81,720,424 95.3769 1,113,052 1.2990 2,848,006 3.3241
司股权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募
4 81,717,124 95.3731 1,085,952 1.2674 2,878,406 3.3595
投项目转让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第 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
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唐敏、吴焕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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