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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2-27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05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对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第十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均联智行”)管理团队对均联智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宁
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63)。
    拟参与均联智行本次股权激励的部分外籍员工受所在国当地税负较高、参与
股权激励需额外承担一定费用以及流程较复杂等因素影响,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股
权激励,相关激励股份涉及金额合计人民币654.24万元,占均联智行的股比约
0.5548%。
    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与均联智行《公司章程》中对于股权激励对象
的相关规定以及为均联智行实现快速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等实际情况,均联智行拟
将上述激励股份的授予对象调整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均联智行董事王剑峰先生,
授予价格保持不变。调整后,王剑峰先生将通过宁波均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均联智行约0.5548%股权。王剑峰先生自均联智行2016年设立
以来先后担任均联智行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职务,负责引领均联智行的战略方
向与规划,明确技术及业务创新的发展方向,同时结合其在国际企业经营管理、
整合以及“内生+外延式发展”方面的丰富经验和行业资源,为均联智行经营决
策及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提供极大帮助,在均联智行实现未来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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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本次股权激励调整涉及的授予数量与王剑峰先生所任
 职务、岗位重要性相匹配。
      本次均联智行股权激励对象调整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均联智行董事王剑
 峰先生将参与本次交易,因此构成关联交易。由于上述关联交易的金额未达到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
 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联智行股权激励的方案为公司、均联智行中高层管理人员
 通过宁波均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均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对均联智行进行增资,本次股权激励对象调整后,公司董事长
 兼总裁、均联智行董事王剑峰先生将参与本次交易,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宁波均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宁波均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关联方名称
                   (有限合伙)                      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J3L685C                91330200MA2J40FN3G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01 日               2020 年 12 月 18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俞朝辉                            潘进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星光路 211 号 5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梅墟街道星海南路
主要经营场所
                   号楼 104-237                      8 号 033 幢 14-1-84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开展经营活动)。


      1、宁波均嬴和宁波均行主要由均联智行的国内外管理团队组成,是专为本
 次交易而设立的合伙企业,其成立至今无实际开展业务,没有相关财务数据。
      2、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的其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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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被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82L2841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冬青路 555 号 5 号楼 4 楼
    成立日期         2016 年 09 月 07 日
    注册资本         67,774.0836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元
                     均胜电子及其全资子公司持股 75.0066%,宁波均嬴持股 2.6072%,宁
    股东情况
                     波均行持股 0.9974%,其他股东持股 21.3888%
                     车辆卫星导航、卫星监控系统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车
                     联网产品、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系统集
    经营范围
                     成;经济信息咨询;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
                     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被增资公司均联智行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限制增资的情况,不涉及诉
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被增资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043,268,206           2,931,327,986
          负债总额                         2,717,557,676           2,925,048,888
           净资产                          1,325,710,531                6,279,098
            项目                   2020 年 1 月-9 月        2019 年 1 月-12 月
          营业收入                         2,216,080,873           3,374,585,182
           净利润                            -1,505,453               -8,604,073

    注:上表中均联智行 2019 年度模拟汇总数据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2020 年三季度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仅对均联智行部分股权激励对象进行了调整,关联交易的
定价在本次方案调整前后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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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在控股子公司层面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充分调动与发挥管理团队
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建立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推进均
联智行业务的快速发展,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同时增资的资金
又有助于均联智行在自动驾驶、5G-V2X、车载信息系统和汽车数据服务等领域的
进一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产业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
股权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均联智行管理团队的
能动性,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宁波
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本议案时关
联董事兼总裁王剑峰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股权激励对象调整暨关联交易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调整公司控股子公
司均联智行股权激励对象暨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认为:
    1)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仅对均联智行部分股权激励对象进行了调整,关联交
易的定价在本次方案调整前后未发生变化。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
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有助于激励均联智行管理团队推进智能车联事业部业
务的快速发展,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
    3)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本次股权激励对象调整暨关联交易的金额为人民币 654.24 万元,未达到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因此该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4/5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有助于进一步调动与发挥公司智能车联事业部管理团
队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增资的资金有助于公司智能车联事业部全球业务的发展,
符合公司的整体产业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定价
方式和价格合理、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均联智行股权激励对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3、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宁波
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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