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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均胜电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1-04-1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均胜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均胜电子”)非公开发行股
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海通证券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2020 年 8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均胜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9 号)核准,宁波均胜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30,821,559 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 19.11 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92.49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26,434,675.01 元(不含增值
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73,565,317.48 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截止 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
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000760
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99,000,000.00 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为人民币 799,000,000.00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674,565,317.48
元,主要系尚未支付的用于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的资金,明细见下表:



                                     1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2,473,565,317.48
 减:报告期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799,000,000.00
 其中: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99,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00.00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1,674,565,317.48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282,677.21
 加:除承销保荐费用外的发行费用(尚未支付)                                   2,849,769.36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679,697,764.0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宁波普瑞均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
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元:人民币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开户行               开户单位           账号
                                                                   31 日金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4578589703               952,537,525.34
宁波市分行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限公司
                                        3901110029200370542        727,160,238.71
公司宁波鼓楼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宁波普瑞均胜汽车电
                                        33150199503609860860                    -
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子有限公司
                               合计                              1,679,697,764.0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 2020 年度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
币 799,000,000.00 元,其中 2020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人民币 799,000,000.00
元。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
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
不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
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上述专项报告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3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

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六、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均胜电子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缪佳易                     赵春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7,356.5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9,900.00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本年度
                                                 本年度投入金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入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额                          额的差额(3)= (2)-        (%)(4)=
                                     (1)                            金额(2)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2)/(1)
                                                                                         (1)
 1、智能汽车电
  子产品产能扩       177,356.53     177,356.53         9,900.00       9,900.00             -167,456.53             5.58       2023.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项目
 2、补充流动资
                      70,000.00      70,000.00        70,000.00      70,0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
     合计            247,356.53     247,356.53        79,900.00      79,900.00             -167,456.5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
                                                                                                      不适用
 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不适用
 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不适用
 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不适用
 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不适用
 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不适用
 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