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均胜电子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基本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均胜电子2020年非公开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股票新增的130,821,55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一)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2020年8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了《关 于核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182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71,178,919股新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 130,821,559 股股份已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限售期为自 2020 年 11 月 6 日起 6 个月,现锁 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上市流通。 1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中登公司完成登记后,公司总股本为 1,368,084,624 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237,263,065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30,821,559 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的变化,不存 在相应限售股的同比例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限售期限内,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承诺未履 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30,821,559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6 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号 数量 通数量 股数量 本比例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 1 40,031,403 2.93% 40,031,403 0 (有限合伙) JPMorgan Chase Bank, 2 27,838,827 2.03% 27,838,827 0 National Association 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367,346 1.34% 18,367,346 0 4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745,159 1.22% 16,745,159 0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953,950 0.58% 7,953,950 0 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849,293 0.57% 7,849,293 0 7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186,289 0.31% 4,186,289 0 深圳市晨钟资产管理有限责 8 3,924,646 0.29% 3,924,646 0 任公司 9 邹瀚枢 3,924,646 0.29% 3,924,646 0 合计 130,821,559 9.56% 130,821,559 0 2 五、股本变动结构情况 单位:股 项目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5,698,586 -15,698,586 0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3,924,646 -3,924,646 0 有 限 售 条 件 3、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 27,838,827 -27,838,827 0 的流通股份 份 4、其他 83,359,500 -83,359,5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30,821,559 -130,821,559 0 无 限 售 条 件A 股 1,237,263,065 130,821,559 1,368,084,624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237,263,065 130,821,559 1,368,084,624 合计 1,368,084,624 0 1,368,084,624 六、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均胜电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其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均胜电子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 3、均胜电子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均胜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