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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胜电子:均胜电子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6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均胜电子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与股东负
        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依
        法合规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
        督检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会议的次数                                       8次
      监事会会议情况                               监事会会议议题内容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十 1、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对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预测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十
                            7、关于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8、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9、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关于与均胜群英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13、关于出售均胜群英股权后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
                            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1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 1、关于收购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团队所持其股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十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十
                            及其摘要的议案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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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十 1、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1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十
                            1、关于汽车安全事业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上述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均
        胜电子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议事程序和决议、会议决议的信息披
        露等方面均能严格按照《均胜电子监事会议事规则》、《均胜电子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等规定进行。

        二、监事会监督履职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运行情况及公司日常经营等方面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
        求勤勉尽责,依法经营管理,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各项业务正常推进中。
        2021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各项决策程序和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
        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以
        及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内
        控制度执行良好,定期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
        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0 年
        年度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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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已经建立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内部控制
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
(四)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均胜电子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均胜电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按
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进行披露,
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客观公正,如实反映了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诉,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关联交易的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经核查,公司
2021 年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价格公允,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的监督
    监事会长期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
解,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均能够积极履行以往作出的承诺,对于
设定期限的承诺能按约定及时履行;对于需长期履行的承诺,如避免同业竞争及
规范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持续履行,未出现违反
承诺的现象。
(七)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2021 年度对外担保主要
为对公司子公司及关联方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
群英”)提供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情况。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用于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
为均胜群英提供的担保系均胜群英成为公司关联方前既有担保的存续义务,未对
公司独立性和正常经营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
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被担保方整体风险可控,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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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
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八)利润分配方案的监督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
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及特点、自身的经营模式、目前的发展状况、盈利
水平、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各个方面,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会计政策变更的监督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
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报送指引>的通知》(上证发[2020]10 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均胜电子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将参与定期报告编制、知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利润分
配方案以及董事变更等事项的相关人员均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确保公司在
相关事项披露前,相关内幕信息不以任何形式向外界透露。报告期内,不存在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
司股份的情况。
(十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监
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4/6
(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均胜电子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专户
存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能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公司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不影响
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及实际资金需求,对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均胜电子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
    综上,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二)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认真了解与核查,认为其内容、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该事项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
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
在一起。
(十三)关于汽车安全事业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审核
    监事会对公司汽车安全事业部新设控股主体并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了审核,
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增强汽车安全业务板块资本实力,提高其全球资源整合能力,
提升该业务在中国市场的占有率,促进该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此外,公司聘
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中企华,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对均胜安全控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资产评估。
本次交易作价参考了上述评估值,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财务监督、内
部控制和信息披露为核心,对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股东大会
与董事会运行情况以及公司日常经营等方面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通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出席公司股
东大会及列席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和合
                                    5/6
规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继续加强自身学习,通过参加
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业务水平,依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特此报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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