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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均胜电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预测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2-04-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预测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均胜电子预测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均胜电子独立董事对《关于预测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
前认可后,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该议案
进行了审议,并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共计 9 名董事,其中关
联董事王剑峰先生、朱雪松先生及范金洪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
议案,独立董事在此次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测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二)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对比如下:
                                                        2021 年预计金     2021 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额(元)        生金额(元)
                   均胜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均普智能
                                                           2,669,629.92      2,669,629.92
                   及其子公司”)
向关联方出租房产
                   均普智能及其子公司                      6,988,320.00      3,680,001.84
                                 小计                      9,657,949.92      6,349,631.76
                   均胜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均普智能
                                                           1,308,000.00      3,036,000.00
向关联方承租房产   及其子公司”)
                                 小计                      1,308,000.00      3,036,000.00
                   均胜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均普智能
                                                          17,687,258.17     17,295,718.98
                   及其子公司”)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   均普智能及其子公司                      5,215,176.57      2,556,736.40
劳务
                   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                       743,432.61      26,252,719.89
                                 小计                     23,645,867.35     46,105,175.27
                   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                        40,000.00       1,477,133.31
                   均普智能及其子公司                       571,114.42       1,339,970.47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均胜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均普智能
                                                           1,350,000.00      1,373,950.10
                   及其子公司”)
                                 小计                      1,961,114.42      4,191,053.88
                   均胜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均普智能
                                                             12,840.40           3,247.78
                   及其子公司”)
                   宁波恒达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119,469.03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   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                    110,779,962.15   120,604,748.70
                   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
                                                              -             10,928,431.16
                   公司
                                 小计                    110,892,802.55   131,655,896.67
                   均普智能及其子公司                   200,914,230.81    121,912,309.35
                   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                       624,289.18       3,223,959.54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
                                                           4,000,000.00     15,311,488.54
                   公司
                                 小计                   205,538,519.99    140,447,757.43
                        合计                            353,004,254.23     331,785,515.01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出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总金额,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之间的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自主优化、
  升级原有部分生产线,并结合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等综合情况,实际向关联方均普
  智能及其子公司采购高端自动化生产线等金额较预计金额减少约 7,900 万元。
                   (三)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如下:

                                                            本次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务   上年实际发生      截止目前已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元)          比例(%)     金额(元)       生金额(元)
                   均胜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均普智能及其
                                                              2,697,956.77          33.00     2,669,629.92       674,489.19
                   子公司”)

                   均普智能及其子公司                         3,679,996.32          45.00     3,680,001.84       920,000.00
向关联方出租房产
                   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                         1,800,000.00          22.00                 -      436,158.00

                                   小计                       8,177,953.09         100.00     6,349,631.76      2,030,647.19

                   均胜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均普智能及其
                                                              6,970,000.00         100.00     3,036,000.00      1,792,005.00
向关联方承租房产   子公司”)

                                   小计                       6,970,000.00         100.00     3,036,000.00      1,792,005.00

                   均胜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均普智能及其
                                                             12,458,980.75          36.94    17,295,718.98      2,806,676.66
                   子公司”)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   均普智能及其子公司                           273,342.72           0.81     2,556,736.40       489,625.38
劳务
                   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                        21,000,000.00          62.25    26,252,719.89       175,644.91

                                   小计                      33,732,323.47         100.00    46,105,175.27      3,471,946.95

                   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                         3,000,000.00          48.22     1,477,133.31       618,221.27

                   均普智能及其子公司                         1,735,434.64          27.90     1,339,970.47       417,500.0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均胜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均普智能及其
                                                              1,485,714.29          23.88     1,373,950.10       307,207.17
                   子公司”)

                                   小计                       6,221,148.93         100.00     4,191,053.88      1,342,928.44

                   均胜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均普智能及其
                                                                           -            -         3,247.78                 -
                   子公司”)

                   宁波恒达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19,469.03                 -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
                   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                        90,000,000.00          94.90   120,604,748.70     26,854,212.97

                   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4,832,786.12           5.10    10,928,431.16      1,208,196.53

                                   小计                      94,832,786.12         100.00   131,655,896.67     28,062,409.50

                   均普智能及其子公司                       229,722,796.77          92.73   121,912,309.36    101,358,774.62

                   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                        18,000,000.00           7.27     3,223,959.54       655,779.87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            -    15,311,488.54                 -

                                   小计                     247,722,796.77         100.00   140,447,757.44    102,014,554.49

                          合计                              397,657,008.38                  331,785,515.02    138,714,491.57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           均胜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均胜集团”)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730181704E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宁波市高新区凌云路 198 号五楼
成立日期             2001 年 9 月 4 日
注册资本             12,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剑峰
经营范围             实业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赁。

      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均胜集团子公司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1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韩岭古村开发有限公司
  2      宁波市科技园区均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      宁波均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简称
  4
         “均普智能及其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5      宁波韩岭古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6      宁波均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      宁波均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8      Joyson Europe Holding GmbH

      (二)其他关联方

      1、宁波恒达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宁波恒达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剑峰先生在宁波恒达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担任董事职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12610209776Q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东路 77 号
成立日期             1994 年 03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高路勇
                     电器仪表、定时器、灯具、开关、开关控制设备、电源控制器、插
                     座、自动化控制仪器仪表及设备、厨房电器、电子产品、塑料制品、
                     五金件、五金工具、电动工具的制造、加工;贵金属的批发、零售;
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普通货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关联方名称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均胜群英”)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玉达先生在
关联关系             过去 12 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副董事长朱雪松先生在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7321299346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             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 1266 号
成立日期             2001 年 11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99,27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玉达
                     汽车关键零部件(发动机进气增压器)、汽车电子装置(车身电子
                     控制系统)、车辆饰件、新能源汽车充电总成、配电总成、充电
                     桩、充电设施、橡塑制品、金属制品、电子元件、汽车配件、模具
经营范围             工装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加工、销售和安装;自营和代理货
                     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均胜群英子公司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1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Polska Sp. z o.o.
  2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México S.A. de C.V.
  3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GmbH
  4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North America LLC      关联方宁波均胜群英
                                                              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
  5      长春均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司控制的子公司
  6      上海均胜奔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7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8      宁波均胜群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3、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公司合营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61611260X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康意路 467 号
 成立日期            2004 年 05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1,3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          贾健旭
                     设计、开发、测试、制造汽车安全系统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
 经营范围            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方企业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基于交易双方日常生产经营及办公等常规商业行为,具有
商业实质,关联方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与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均胜群英(甲方)与均胜电子(乙方)于近日签订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
性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内容与协议目的

    1.1 本协议所述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内容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
受劳务、租赁交易;

    1.2 产品的种类:汽车功能件配件、饰件、电子类产品、材料、技术开发服
务、软件开发服务等以及房屋租赁交易;

    1.3 产品的具体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以甲乙双方具体协商的结果为准;

    1.4 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之签署目的系确定双方关联交易的相关重大原
则事宜,故此并不对具体每笔关联交易的详细内容作出约定。上述具体每笔关联
交易应由双方按照商业惯例达成书面一致或签署相关协议,该等一致或协议与本
协议共同构成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完整协议。

    2、关联交易的定价

    2.1 由于所销售产品没有明确国家指导价,因此,双方同意本着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作为关联交易之定价依据;

    2.2 双方制定并遵循严格的采购流程

    对于一般采购业务,甲方生产部门根据客户或内部需求,从公司设备产能、
生产计划、原料成本、交付时限等方面进行评估,在合格供方名录选取合适的供
应商,进行公平的询价、报价、比价的流程,最后确定布点的供应商,并根据采
购控制程序实施采购。甲方采购物资分为 A、B、C、D 四类,其中 A 类为生产
经营的物资,包括原材料、生产及检测设备、模具、工装等;B 类物资为零星采
购品,包括机物料、工具、模具配件、外加工等;C 类为办公用品;D 类为交通
运输类固定资产。上述关联采购同样是按照前述流程执行的,交易价格系参照市
场价格确定,定价依据合理,价格公允。

    2.3 部分产品按客户指定价格采购

    对于汽车主机厂指定的供应商采购业务,客户在指定采购时,配件价格亦由
汽车主机厂确定,按照双方谈定的价格实施采购,符合汽车零部件的行业特点。

    3、交易结算

    双方同意,本协议所述关联交易之具体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
业务惯例予以具体确定。

    4、关联交易的数额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原则上双方 2022 年度以下关联交易金额上限
分别为:

    4.1 甲方向乙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0.00 元;

    4.2 甲方向乙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0.00 元;

    4.3 甲方作为承租人向乙方租赁房屋: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00 元;
    5、成立、生效和有效期

    5.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自甲乙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双方
有权决策机构批准本协议的日期不一的,以批准较晚的日期为生效日);

    5.2 双方同意,本协议成立之后双方即开始据此履行。本协议生效前已发生
的关联交易在协议生效时即一并确认,无需另行书面声明;

    5.3 若甲乙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未批准本协议致使本协议未能生效的,则双方
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至本协议确定未能生效之日期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应有甲乙
双方本着公允合理的原则协商安排;

    5.4 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以及各自
《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要求履行关联交易
的决策程序。若相关关联交易金额超过“4、关联交易的数额”中的上限,双方有
权决策机构须履行额外的审议程序;

    5.5 本协议期限为甲乙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6、违约责任

    6.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以下称“违约方”),另一方(以下称
“守约方”)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告之其构成违约行为,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
合理期限内作出补救;而违约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此等违约行为作出补救,则守
约方可立刻终止本协议。守约方保留向违约方追索补偿和其他任何法律允许的权
利主张的权利;

    6.2 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不影响任何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二)与其他关联方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均胜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均普智能及其子公司”)、均普智
能及其子公司、宁波恒达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
全系统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基于关联各方的日常经营需求,集中在房产出租/
承租、接受/提供劳务、采购/出售商品范围内,属于各关联方主营业务范畴,具
备商业实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定价坚持公平、公正以及比价原则。如该种产品有国家价格,即采
用国家价格;若无国家价格,产品价格根据市场的价格变化情况、所供货物的市
场供求状况、供货数量及供货价格、质量、服务等情况,以书面协议、合同等方
式进行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地经营
发展,交易价格将严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
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
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预测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科峰                     赵春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