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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均胜电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04-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对均胜电子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2020 年 8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均胜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 1829 号)核准,均胜电子
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30,821,55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9.11
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92.49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26,434,675.01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473,565,317.48 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
止 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000760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63,936,005.25 元,已累计使用
募 集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1,462,936,005.25 元 , 尚 未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人 民 币
1,010,629,312.23 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268,690,021.02 元,
明细见下表: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2,473,565,317.48
 减:报告期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1,462,936,005.25
 其中: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762,936,005.25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00.00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1,010,629,312.2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5,210,939.43
 加:除承销保荐费用外的发行费用(尚未支付)                      2,849,769.36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038,690,021.02
 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770,000,000.00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68,690,021.0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公司和保荐
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鼓楼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保荐机构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宁波
普瑞均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
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 2021 年
        开户行              开户单位               账号         12 月 31 日金
                                                                  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
                                            354578589703         49,149,548.94
 宁波市分行             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901110029200370542      217,598,961.32
 公司宁波鼓楼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宁波普瑞均胜汽车
                                           33150199503609860860       1,941,510.76
 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电子有限公司
                               合计                                 268,690,021.0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 2020 年度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
币 1,462,936,005.25 元,其中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人民币 663,936,005.25
元。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余额人
民币 7.7 亿元,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方            产品名称           收益类型        购买金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
                        中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1      有限公司宁波                            结构性存款        600,000,000.00
                        (机构客户)
         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
  2      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170,000,000.00
                        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
         宁波鼓楼支行
                     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
                     2021 年第 378 期 H 款
                           合计                             770,000,000.00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
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
不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
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公司会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证发[2022]2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
了贵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200403 号《鉴证报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
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科峰                  赵春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7,356.5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393.60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投入进度                                                          是否发生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2) 投入金额的差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预计效益
                                                                                                   (%) (4)= (2)/(1)                                                    重大变化
                                                                                     (3)= (2)-(1)
1、智能汽车电子产
     品                   177,356.53     177,356.53      66,393.60        76,293.60     -101,062.93          43.02     2023 年 12 月 31 日       6,996.35          是            否
     产能扩建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      70,000.00               -       70,0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247,356.53     247,356.53      66,393.60       146,293.60     -101,062.93          82.49                               6,996.3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不适用。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不适用。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余额人民币 7.7 亿元。
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
                                       不适用。
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