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资本: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现场和通讯)决议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 2018-062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现场和通讯)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根据 2018 年 10 月 18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10 时在北京市朝阳
区望京东园四区二号楼中航资本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录大恩先生主持。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变化、资本市场波动等诸多因素的影
响出现了较大波动,当前公司股价未能正确体现公司的实际价值和经营业绩。基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
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等因素,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回
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73 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
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
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的相
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
(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五)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在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6.73 元/股的条件下,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回购股份。根据最高回购规模、最高
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4,858.84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6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董事
会决议之日至本次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缩股、
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 6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
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回购
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
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另行决议并
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
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
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6、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8、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另行决议并
公告。
特此公告。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