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资本: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独立意见2018-12-13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
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
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
我们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后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
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
殷醒民 孙祁祥 王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