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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资本: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9-12-13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

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诚信勤勉地

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

激励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

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

理人员和核心骨干。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

考核工作;

                              1
    2、公司及参与激励计划的所属单位人力资源、财务等相关部门

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3、公司及参与激励计划的所属单位人力资源、财务、纪检审计

部门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审

议并做出决议,其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应提交董事会审

议并由董事会做出决议。利益相关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应当自动回避

并放弃表决权。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时的业绩条件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前一财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9%,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

△EVA>0;且三个指标值不低于公司近三年平均水平和同行业对标企

业 50 分位值。

    2、限制性股票解锁时的业绩条件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 4 个会计年度中,分

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

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锁业绩条件为:
                 (1)可解锁日前一财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不低于 9.0%,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第一解锁期
                 (2)以 2018 年度为基础,可解锁日前一个财务年度的净利润复合
                 增长率不低于 7.2%,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2
                (3)可解锁日前一会计年度△EVA>0;

                (1)可解锁日前一财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不低于 9.4%,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第二解锁期   (2)以 2018 年度为基础,可解锁日前一个财务年度的净利润复合
                增长率不低于 7.2%,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3)可解锁日前一会计年度△EVA>0;
                (1)可解锁日前一财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不低于 9.9%,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第三解锁期   (2)以 2018 年度为基础,可解锁日前一个财务年度的净利润复合
                增长率不低于 7.2%,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3)可解锁日前一会计年度△EVA>0;
                (1)可解锁日前一财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不低于 10.5%,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第四解锁期   (2)以 2018 年度为基础,可解锁日前一个财务年度的净利润复合
                增长率不低于 7.2 %,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3)可解锁日前一会计年度△EVA>0;

    若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计算发行当年

净资产收益率时不考虑因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对净资产的影响(即净资

产为扣除证券发行当年证券发行募集资金后的净资产值);从证券发

行次年起,解锁条件中的净资产收益率调整为不低于“证券发行当年

的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中航资本是国内第一家金融控股平台上市公司,完全类似的同行
业企业较少,按照上市公司板块分类标准,隶属于多元金融板块。因
此,我们选择多元金融为同行业进行数据对标,根据 wind 数据行业

分类标准,多元金融类共计 62 家上市公司,选取剔除掉中航资本与
绿庭 b(b 股)后的 60 家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样本。其中券商类企业
数量偏多且 2018 年受金融环境影响,整体券商类企业经营业绩下滑

较为明显。
    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对上述业

绩指标、水平、同行业标杆公司进行调整和修改,在年度考核过程中

                                  3
行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

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所有相应调

整和修改需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解锁期内,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股权按

照计划规定比例逐年解锁;若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当年不予

解锁,未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统一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授予时的绩效要求

    在授予时,激励对象实际可授予数量与其所在公司的绩效评价结

果挂钩,过去两年绩效评价结果出现【不称职】等级的人员不予授予。

    (2)解锁时的绩效要求

    解锁时的绩效要求在每期激励方案的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在四个

解锁日依次可申请解锁限制性股票上限均为本计划获授股票数量的

25%,实际可解锁数量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

如下:
      等级        【优秀】    【良好】    【称职】   【不称职】

  当年解锁比例      100%          100%      80%         0%

    因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当期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统

一按授予价格与回购实施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之低者回购

注销。

    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情形

的,其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与回购实施前 1


                              4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之低者回购并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激励对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前一考核年度;

    2、考核次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程序

     1、公司及所属单位人力资源、财务、纪检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

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激励

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

考核报告;

    2、公司及所属单位人力资源、财务、纪检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

将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

核心骨干的绩效考核报告提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由其做

出决议。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纪检审计部等相关部门将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做出决议,利

益相关的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应当自动回避并放弃表决权。

    八、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应当在考核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2、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五

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

                               5
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依据。

    九、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

修改或重新记录,须当事人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案保存,且至少保存三年。

    十、附则

    1、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和废止。

    2、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如果本

办法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最新法

律、法规和规章为准。

    3、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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