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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产融:中航产融关于投资设立航空产业链引导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7-17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产融         公告编号:临 2021-035
债券代码:155449、155459、155692、155693、163164、163165、
175404、175405、175493、175494、175578、175579、188013、188014
债券简称:19 航控 04、19 航控 05、19 航控 07、19 航控 08、20 航
控 01、20 航控 02、20 航控 Y1、20 航控 Y2、20 航控 Y3、20 航控 Y4、
20 航控 Y5、20 航控 Y6、21 航控 01、21 航控 02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航空产业链引导基金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中航产融”)以自有资金出资 1 亿元与成都飞机工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飞集团”)、控股子公司中航创新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创新”)共同发起设立中航航空产
业链引导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链基
金”或“基金”),并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创
新作为普通合伙人担任基金管理人。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关联交易
由本公司董事会进行审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尚须取得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备案,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后续投资进展及项目投资
完成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经济和政策
法律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产融”或“公
司”)为落实“立足航空产业,运用科技赋能,致力于成为一流的产
业-金融集成服务商”的战略定位,以实现金融赋能航空产业发展为
指导思想,联合成飞集团拟发起设立产业链基金,并由中航创新(公
司全资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共
同推进产业基金发起和运作,本次投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具体交易
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况
    (一)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联合成飞集团及中航创新共同发起设立中航航空产业链
引导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以中航创新作为普通合
伙人担任基金管理人。基金总规模人民币 5 亿元,以有限合伙企业形
式运作。基金的各方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出资人   出资方式   合伙人类型     (万元人民
                                                            比例
                                            币)
   成飞集团        货币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60%
   中航产融        货币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20%
   中航创新        货币    普通合伙人         10,000.00        20%
                 合计                         50,000.00       100%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
与本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未达到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产业链基金聚焦航空工业制造产业链,首期重点是支持成飞集团
产业链上游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主要投向航空产业集群上的优质企
业。
    (二)关联关系情况
    航空工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产业链基金出资方成飞集团
的控股股东为航空工业集团,与公司为同一控股股东航空工业集团控
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成飞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投资设立产业链基金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成飞集团
    企业名称: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公司
    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纬一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宋承志
    成立日期:1998 年 9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201906028Q
    经营范围:(一)机械、电气、电子、航空产品及其零部件、船
舶及相关装置、机电设备、非标设备、工夹量具、金属制品(不含稀
贵金属)、非金属制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新型材料
及其制品等的设计、制造加工(含加改装)、检验检测、销售;(二)
航空产品的维护及修理;(三)通用航空机场服务;(四)进出口业务;
(五)商品销售(除国家禁止流通物品外);(六)物资储运;(七)
经济、科技、信息、技术、管理等的咨询、服务;(八)二类(小型
客车维修(含轿车)(一、二级维护,总成修理,维修救援,小修));
(九)职业技能鉴定;(十)设备租赁、工装租赁、场地租赁、房屋
租赁;(十一)建筑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72,915.4001 万元
    股权结构如下:




    航空工业集团持有成飞集团 100%股权,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
形。
    (二)中航创新
    企业名称:中航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
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志军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5863114B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
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为客户提供财务顾问咨询服务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股权结构图如下: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45,518,287.54
   所有者权益                                      219,722,247.22
                项目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9,730,453.12
   净利润                                          7,037,006.24
    中航创新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私募基金管理及相关业务的专
业性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获得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牌
照及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登记成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业协会的登记
编号为 GC2600031616。
    目前中航创新发起设立了 6 支股权投资基金,分别为上饶市晶航
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海检航创检验检测产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南昌高新航创映山红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南昌高新航创映山红二期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
航创致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航创智联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产业链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为中
航创新,中航创新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1、管理费收入:由中航创新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各合伙人协商
确定。
    2、财产分配:按照各方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对基金财产
分配进行分配。首先向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基金本金及
基准收益;其次分配完成后仍有剩余的,即超额收益部分,由中航创
新作为基金管理人根据协议约定收取业绩报酬后,全体合伙人按照合
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剩余超额收益。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合伙企业名称:中航航空产业链引导投资(天津)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合伙企业之合伙人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合伙人类型、认
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等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出资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认缴出
     出资人             合伙人类型
                 方式                  额          额       资比例
    成飞集团     货币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30,000.00        60%
    中航产融     货币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0,000.00        20%
    中航创新     货币   普通合伙人 10,000.00   10,000.00        20%
                 合计              50,000.00   50,000.00      100%
    3、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中航创新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
    4、有限合伙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工
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主要经营场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
6262 号查验库办公区 202 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
区分公司托管第 4063 号);
    6、存续时间:合伙企业作为私募投资基金的存续期限为自基金
成立日起日起满五年之日止。其中,基金的投资期为自基金成立日起
三年,基金的退出期为自投资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7、基金管理费:存续期内,合伙企业每年应支付的管理费以全
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为基准计提。管理费费率为 2%/年:
    (1)投资期内,合伙企业的管理费以基金成立日的全体合伙人
实缴出资额总和为基准,2%/年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基金后续扩大
募集的,管理费以后续募集资金实缴出资金额到达基金托管户之日的
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总和为基准,2%/年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2)退出期(含后续的延长期,如有)内,合伙企业对在投项
目的投资成本,即在管理费支付时间点合伙企业实缴出资余额为基准,
2%/年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8、财产分配方式:按照“即退即分”的方式进行分配。退出期
内,当合伙企业对外投资项目退出收回现金时,以项目退出收回的现
金为限向合伙人进行分配;
    9、财产现金分配:在基金退出期内存续期间及清算期间,投资
项目的可分配收入按照协议约定向全体合伙人分配实缴出资本金、基
准收益后仍有剩余的,根据投资项目的累计可分配收入,计算截止分
配时点投资项目的实际收益率,并由管理人提取业绩报酬后按照协议
约定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
    10、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其中由管理人推荐 3 人、
成飞集团推荐 1 人,中航产融推荐 1 人;
    11、投资方向:(1)基金主要投向航空产业供应链体系上的优质
企业的未上市股权;(2)闲置资金可用于投资银行活期存款、央行票
据、政策性金融债、国债、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
    12、退出方式:通过标的公司实现 IPO、被上市公司并购或被产
业并购基金并购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目前中航航空产业链引导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
完成工商注册并签署合伙协议,尚在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公司将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根据本
次交易的推进、落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投资行为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航空工业重要的金融服务平台和资本运作平台,担负着
发挥产融结合优势、探索航空产业发展模式的重要使命。通过设立本
次基金可以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以金融的思维、金融的要素、金
融的功能,深度融入到产业生态中,融入到服务产业的每个细节,赋
能于产业发展的每个阶段,从机会型产融结合向常态化、体系化产融
结合转变;助力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提升自身的竞争力,提高产业链
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基金,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亦无重大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关于设立中航产融航空产业链引
导基金的议案》等相关资料,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在对《关于设立中航产融航空产业链
引导基金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公司参与设立航空产业链引导基金是加强产业投资重要的实施
路径,可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取得投资收益,借助相关业务的
开展提升公司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的结合能力。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发表同意该事项
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设立中航产融航空产业
链引导基金的议案》,同意该项议案。
    3、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设立中航产融航空产业链引导基金的议案》,关联董事
李聚文先生、赵宏伟先生在审议过程中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