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产融:中航产融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4-01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和要求,我们作为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所属成员单位中航证券、中航租赁申请金融衍生
品业务资质的议案
中航证券申请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目的为规避股票、债券和短
期融资利率波动对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造成的业绩波动大、收益不稳
定的影响,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以实际经营业务为背景,与日常经
营需求紧密相关,在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
中航租赁申请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目的均为规避利率波动或
汇率波动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以
实际租赁资产及相关融资业务为背景,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
在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的情况。
因此,我们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聘任李喜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一)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本次拟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个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二)我们同意聘任李喜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殷醒民 孙祁祥 周华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