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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产融:中航产融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23-03-15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作为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
司 2022 年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和落实,现专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2020 年 2 月 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为境外 SPV 公司发行境外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
公司拓展融资渠道,降低其融资成本,同意公司为中航资本国际的境
外全资子公司 Blue Bright Limited 拟发行的不超过 7 亿美元等值的
境外债券提供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航产融为中航资本国际发行境外债券提供担保的余额
为 7 亿美元。
    2、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航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航航空产业
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
要,有利于其获得低成本融资,公司拟向中航新兴产投、中航航空产
投提供担保,2019 年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上述担保
额度在实际发生完成前持续有效)。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2022 年度公司拟为中航产投(原名中航新兴产投)
办理担保 29.5 亿元,拟为中航航空产投办理担保 5 亿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航产融为中航产投提供担保余额 12.28 亿元。
    3、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对下属特
殊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租赁
业务发展需要,同意授权中航租赁 2017 年度内为其全资控股的在境
内外注册的单机、单船、铁路特殊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8 年 3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中航租赁 2018 年度对下
属特殊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中航租赁 2018 年
度内为其全资控股的在境内外注册的单机、单船特殊项目公司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9 年 4 月,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对下属特殊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中航租赁
2019 年度内为其下属的在境内外注册的特殊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 26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
赁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对下属特殊目的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同意授权中航租赁 2020 年度内为其全资控股的在境内外注册
的单机、单船、其他特殊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60 亿元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对下属特殊目的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中航租
赁 2021 年度内为其全资控股的在境内外注册的单机、单船、其他特
殊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6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控
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对所属特殊项目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中航租赁 2022 年度内为其全资控股的
在境内外注册的单机、单船、其他特殊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6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航租赁对
下属特殊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4,211,253.94 万元。
    4、2017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或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或
其子公司、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为支持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中航资本投资管理
(深圳)有限公司的发展,公司或子公司向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
司或其子公司、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
担保,2017 年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累计担保额度不
超过 80 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在实际发生完成前持续有效)。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或子公
司向全资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中航资本投
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19 年新
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 亿元,上
述担保额度在实际发生完成前持续有效)。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
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2 年度公司拟为中航资本国际控股有
限公司办理担保 6500 万英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中航
资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 6500 万英镑。
    5、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绿色碳中和资产支持证券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根据绿色碳中和 CMBS 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的交易架构安排按照各自持有中航置业的股权比例对专项计划
的本息偿付提供保证担保、按照各自持有中航置业的股权比例对中航
置业履行专项计划证券的回售/赎回的义务提供流动性支持、按照各
自持有中航置业的股权比例对中航置业、航投置业的日常运营成本提
供流动性支持。其中,对专项计划的本息偿付提供保证担保的期间为
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主债权期限届满之日起贰年,对流动性支持
的承诺期限为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专项计划终止日后满十二个月
止。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航产融对该专项计划提供担保、流
动性支持及差额补足的余额为 372,267.78 万元,中航投资对该专项计
划提供担保、流动性支持及差额补足的余额为 17,727.22 万元。
    6、2018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天资 2018 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
及差额补足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在专项计划循环期提供流动性支持,
在摊还期提供差额补足。公司履行差额补足义务所支付的差额补足资
金总额累计应不超过专项计划设立时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金额的
70%。该专项计划的资产服务机构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此
次提供流动性支持和差额补足构成实质性担保。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航产融对该专项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及差额补足的余额为
296,700 万元。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担保等情况。
    (二)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况。
    (三)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内部决策程序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殷醒民   孙祁祥   周华

                                            2023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