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信:董事会公告2010-07-19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ST 长信 编号:临201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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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接到通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
海南省分行)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海口市中级人民法
院已经受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下属子公司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制药)在交
行海南省分行贷款1200 万元(期限2009 年6 月30 日-2010 年6 月24 日),海南
制药以其位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海房第
HK12288 号)、土地(证号:海口市国用(2003)第008920 号)及设备抵押担
保。公司及蔡世杰先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同
意主合同(借款合同)同时受债务人或第三方提供的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债权人
有权自行决定行使权力的顺序。后海南制药已分别归还交行海南省分行贷款本金
200 万元和673 元,尚欠贷款本金9,999,327 元,因海南制药违约,交行海南省
分行宣布贷款全部提前到期,到期日为2010 年2 月25 日,并要求海南制药立即
偿还到期贷款。
现因海南制药尚未归还贷款,交行海南省分行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
《民事起诉状》,请求:判令海南制药偿还贷款本金9,999,327 元(尚无欠息);
交行海南省分行对海南制药提供的上述抵押房产、土地及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
公司及蔡世杰先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现公司正积极与各方进行协商,以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利益。公司将根据事
项发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 一O 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