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信: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3-07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ST 长信 编号:临 2012-009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2 年 3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2 月 24 日以电话、传真和送达方
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均合法有效,建立了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充分揭示了公司的财务风险。
3、公司 1997 年配股募集资金已全部按配股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完成投
资。
4、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5、本报告期,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应付陕西华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8,269.80 万元,其中公司向陕西华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借款 2,467.27 万元
(公司累计借入本金 4,574 万元,累计偿还本金 2,106.73 万元)、相应的同期银
行贷款利息 153.40 万元,及原债权人陕西盛久贸易有限公司将对公司的债权转
让给陕西华汉 3,834.56 万元,和陕西华汉代付的安置费、装修费、顾问费、积
欠税金和股利等款项 1,814.57 万元。未损害公司利益。
6、公司 2011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所作的专项说明符合公
司实际,该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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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监事会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对董
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均无异议。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加快资产重组实施进度,尽
最大努力减小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7、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2,188 万元,同意董事会对利润情况的说明。
二、《2011 年度报告》及《2011 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认为,《2011 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
1、公司《201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
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三、关于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的决议
监事会对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对中磊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所作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该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财务风险,故监事会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均无异议。监事
会将督促董事会加快资产重组实施进度,尽最大努力减小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 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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