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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长信:澄清公告2012-03-21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ST 长信              编号:临 2012-011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2 年 3 月 21 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一篇题为“ST 长信被追债 5700 万
债务源头成谜”的文章,且被国内其他网站转载。文章主要内容涉及了:“本月
刚刚爆出与曲江文旅资产重组事宜生变的 ST 长信或将面临‘雪上加霜’的处境”,
“工商银行西安解放路支行称,截至 2 月 20 日,ST 长信共欠该行三笔贷款,合
计 5711 万余元,其中贷款本金 2705 万余元、利息 3006 万余元”等。
      为避免公司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引起投资者的恐慌,公司现将有关情况澄
清如下:
      一、公司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解放路支行(以下简称:工
行解放路支行)有五笔借款,因公司当时的经营情况较为困难,借款到期后公司
未能及时偿还,工行解放路支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后公司偿还部分借款,
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详细情况为:
      1、2700 万元(本息合计 2964.48 万元,期限:2005 年 3 月 22 日-2005 年 9
月 8 日),公司偿还全部 2964.48 万元欠款,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陕
执二公字第 57-9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笔借款对应的西安市公证处(2005)
西证经字第 7860 号公证书及(2006)西证执字第 5 号执行证书终结执行。裁定
送达后立即生效。
      2、1120 万元(本息合计 1555.28 万元,期限:2004 年 11 月 8 日-2005 年
11 月 7 日),公司偿还全部 1555.28 万元欠款,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
陕执二公字第 90-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笔借款对应的陕西省公证处(2004)
陕证经字第 8574 号公证书及(2006)陕证执字第 5 号执行证书终结执行。裁定
送达后立即生效。
      3、1570 万元(本息合计 2019.92 万元,期限:2004 年 4 月 20 日-2005 年 4
月 19 日),公司偿还本金 154.25 万元,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陕执二
公字第 58-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笔借款对应的陕西省西安市汉唐公证处
(2008)陕证经字第 001239 号公证书及(2008)陕证执字第 39 号执行证书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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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4、800 万元(本息合计 1095.8 万元,期限:2004 年 7 月 16 日-2005 年 7
月 15 日),公司偿还本金 150 万元,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陕执二公字
第 59-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笔借款对应的陕西省西安市汉唐公证处(2008)
陕证经字第 001238 号公证书及(2008)陕证执字第 38 号执行证书终结执行。裁
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5、640 万元(期限:2004 年 6 月 28 日-2005 年 6 月 24 日),公司偿还本金
9.26 万元,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陕执二提字第 93-3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该笔借款对应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西民三初字第 042 号民事调
解书终结执行。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上述公司在工行解放路支行的借款及法院的裁定情况公司已于 2008 年 12
月 1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012 年 3 月 20 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因工行解放路支行提起申诉召开听
证会,双方各自阐述了观点,公司对此将继续予以关注。
      就上述事项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于 2010 年 12 月 20 日为公司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上述借款案件均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
定书》通过终结执行裁定进行了处理,且债权人未申请债权凭证,对此依据《民
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
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司法解释,终结执行是对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因发生某种
法定的特殊情况不能继续进行,因而结束执行程序,所以上述借款案件的执行程
序无法再行回复。公司不存在 2012 年 3 月 21 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ST 长
信被追债 5700 万   债务源头成谜”的情况。
      二、2012 年 1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安信息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西安曲江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批复》。现公司正在抓紧进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进展正常。
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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