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文旅: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8-25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 2015-026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5、会议由董事长贾涛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2、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补充和完善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独立意见为: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54 号)
及相关监管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补充和完善是必要的,补充完善后的会计政策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和
完善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对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关于补充和完善会计政策的公告(编号:临 2015-028)。
3、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批准公司利用闲置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预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批准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额度不超
过 5000 万元人民币(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保本理财产品。授
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两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独立意见为: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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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批准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批准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预案。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4、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签订《道教文化景区管理委托协议》及《道
教文化景区委托运营协议》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因此贾涛先生、李铁军先生、柳三洋先生、
臧博先生、杨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
行审议并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声明如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
时,关联董事需进行回避表决。
我们认为西安曲江楼观道文化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与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行
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将关于签订《道教文化景区管理委托协议》及《道教文化景区委托
运营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
议公司关于签订《道教文化景区管理委托协议》及《道教文化景区委托运营协议》
的议案时,履行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
行,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关于签订《道教文化景区管理委托协议》及《道教文化景区委托运
营协议》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 2015-029)。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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