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真查阅了 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作出如下认可声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事宜构 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进行回避表决。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符合公司主 业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 强 力 汪方军 杜莉萍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